海域使用权变更审核申请受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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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权变更审核申请受理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海域使用审核等相关程序要求,现对利津县 (略) 、 (略) (略) 、利津县 (略) 60宗围海养殖项目和1宗盐田项目海域使用权变更审核申请进行公示,61宗项目用海均变更为立体分层设权,用海空间层为水体,高程范围为现状海床高程至海平面,用海位置、面积、类型、方式、期限等其他信息均不变化。变更信息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5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项目用海变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 (略) (略) 反映,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留存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异议,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海域使用权变更审核手续。

地址: (略) 2 (略) 行政 (略) 农业交通科

联系电话:0546-*

公务邮箱:*@*ttp://**

附表:61宗项目用海变更情况.docx

(略) 行政 (略)

2024年11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海域使用审核等相关程序要求,现对利津县 (略) 、 (略) (略) 、利津县 (略) 60宗围海养殖项目和1宗盐田项目海域使用权变更审核申请进行公示,61宗项目用海均变更为立体分层设权,用海空间层为水体,高程范围为现状海床高程至海平面,用海位置、面积、类型、方式、期限等其他信息均不变化。变更信息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5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项目用海变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 (略) (略) 反映,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留存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异议,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海域使用权变更审核手续。

地址: (略) 2 (略) 行政 (略) 农业交通科

联系电话: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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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1宗项目用海变更情况.docx

(略) 行政 (略)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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