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入库招标变更一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入库招标变更一

 
(略) (略) (略) 机构名录库入库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一)投标人资格标准中“(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修改为“(4)有近三个月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投标人资格标准中“(9)企业单位及企业法人、被 (略) (略) 为 (略) 行贿犯罪档案。” 修改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被 (略) (略) 为 (略) 行贿犯罪档案。”

    (三)关于P9企 (略) 分的第5、6、7三点中的 “ (略) 发布之日起在本 (略) 保证明【 (略) 保缴费证明(含二维码)】”修改为:“ (略) 发布之日起在本 (略) 保证明【 (略) 保缴纳机构公章或带二 (略) 保缴费证明】”。

    (四)关 (略) 分第1点评分标准明确为按类别得分,不做修改。

    (五)关于P10 (略) 分的“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修改为“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认可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经双方盖章确认的预算书封面等资料。(原件备查)”

    (六)关于P17的21.1点的“若无异议中标代理机构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到 (略) 众亿 (略) 领取中标通知书”修改为“若无异议中标单位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到 (略) 众亿 (略) 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代理机构”相应更改为“中标单位”。

   (七)招标文件中第39页中“现附上 * 日以来……”现修改为“现附上 * 日至 * 日以来……”;同页中“报价人名称(盖章)、报价人代理签字”修改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

   (八)评分相同的情况下如何确定?

    汇总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 (略) 排序。评委会推荐排名前五名的投标人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相同综合得分的情况,则其 (略) 分得分高的投标人将排序在前;若综合得分 (略) 分得分仍相同时, (略) 分得分高的投标人将排序在前;若综合得分、 (略) (略) 分得分均相同,则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序。

    (九)投标文件副本不需每页加盖公章,盖骑缝章即可。

    (十)招标文件中关于造价员的相关要求依旧保留,不做修改。

    (十一)关于P40的“业绩一览表”中的开工时间一栏删除。

    (十二)关于 (略) 取费的“1、统一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标准的80%计算。计费不足800元的,按照800元计取。”修改为“1、 (略) 服务(含结算审核)统一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标准的80%计算。其中,结算审核产生核减额按核减额*5%*80%另外取费。计费不足800元的,按照800元计取。”

     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五. (略) 取费”增加跟踪审计取费“注册造价 (略) :按政府有关规定标准的80%计算( (略) 及制度、文件(合同)审查、差旅费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即以派出人员实际出勤累计天数按人民币400*80%=320元/人、日计算。 (略) 人提交审核报告或相应服务后3个月内支付。”

相关序号相应调整。

    (十三)《招标内容及要求》增加跟踪审计工作,内容如下:

发生跟踪审计业务后,审核人需向委托人提供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跟踪审核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建设跟踪审核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及有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一名,注册造价师一名),并按委托人制定的审计实施方案,履行以下具体工作。

     1、建设项目期间:(1)、现场 (略) 审查。(2)、变更洽商审计。(3)、现场签证审计。(4)、 (略) 审查。

     2、按承诺委派工作人员,提前2天通知并响应,加入审计小组,按照《 (略) 业工程审计操作掼》规定的流程和审计组长的要求开展跟踪审计工作。

     3、自觉接受委托方的管理、检查、指导和监督。对委托方提出的与本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有关的其他要求予以配合完成。

     4、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 (略) 完成的审计事项的审计质量(必须附各种审计证据),如发生质量问题,应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5、严 (略) 跟踪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未经委托方允许,不得将本项目跟踪审计有关资料及成果提供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略) 期间,审核方应保持其职业操守和独立性,不得接受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任何报酬。审核方审计人员不得单独与施工单位接触,避免产生影响审计人员独立性、 (略) 为。

     6、 (略) 期间,审核方不得将该 (略) 分 (略) (略) 理。

     7、 (略) 期 (略) 完毕之后,审核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与本合同委托内容有关的任何资料。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8、为保证跟踪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无特殊情况,审核方不得随意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9、凡市审计办 (略) 门对该 (略) 抽查或对审计成果提出质疑的,跟踪审计小组及审计组组长有权责成审核方负责解答, (略) 门进一步查实。

     本补充通知为(FJZY(2016)YC-012) 招标 (略) 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 (略) 。

 

(略) (略) 市公司

* 日
 
 
(略) (略) (略) 机构名录库入库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一)投标人资格标准中“(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修改为“(4)有近三个月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投标人资格标准中“(9)企业单位及企业法人、被 (略) (略) 为 (略) 行贿犯罪档案。” 修改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被 (略) (略) 为 (略) 行贿犯罪档案。”

    (三)关于P9企 (略) 分的第5、6、7三点中的 “ (略) 发布之日起在本 (略) 保证明【 (略) 保缴费证明(含二维码)】”修改为:“ (略) 发布之日起在本 (略) 保证明【 (略) 保缴纳机构公章或带二 (略) 保缴费证明】”。

    (四)关 (略) 分第1点评分标准明确为按类别得分,不做修改。

    (五)关于P10 (略) 分的“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修改为“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认可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经双方盖章确认的预算书封面等资料。(原件备查)”

    (六)关于P17的21.1点的“若无异议中标代理机构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到 (略) 众亿 (略) 领取中标通知书”修改为“若无异议中标单位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到 (略) 众亿 (略) 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代理机构”相应更改为“中标单位”。

   (七)招标文件中第39页中“现附上 * 日以来……”现修改为“现附上 * 日至 * 日以来……”;同页中“报价人名称(盖章)、报价人代理签字”修改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

   (八)评分相同的情况下如何确定?

    汇总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 (略) 排序。评委会推荐排名前五名的投标人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相同综合得分的情况,则其 (略) 分得分高的投标人将排序在前;若综合得分 (略) 分得分仍相同时, (略) 分得分高的投标人将排序在前;若综合得分、 (略) (略) 分得分均相同,则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序。

    (九)投标文件副本不需每页加盖公章,盖骑缝章即可。

    (十)招标文件中关于造价员的相关要求依旧保留,不做修改。

    (十一)关于P40的“业绩一览表”中的开工时间一栏删除。

    (十二)关于 (略) 取费的“1、统一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标准的80%计算。计费不足800元的,按照800元计取。”修改为“1、 (略) 服务(含结算审核)统一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标准的80%计算。其中,结算审核产生核减额按核减额*5%*80%另外取费。计费不足800元的,按照800元计取。”

     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五. (略) 取费”增加跟踪审计取费“注册造价 (略) :按政府有关规定标准的80%计算( (略) 及制度、文件(合同)审查、差旅费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即以派出人员实际出勤累计天数按人民币400*80%=320元/人、日计算。 (略) 人提交审核报告或相应服务后3个月内支付。”

相关序号相应调整。

    (十三)《招标内容及要求》增加跟踪审计工作,内容如下:

发生跟踪审计业务后,审核人需向委托人提供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跟踪审核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建设跟踪审核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及有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一名,注册造价师一名),并按委托人制定的审计实施方案,履行以下具体工作。

     1、建设项目期间:(1)、现场 (略) 审查。(2)、变更洽商审计。(3)、现场签证审计。(4)、 (略) 审查。

     2、按承诺委派工作人员,提前2天通知并响应,加入审计小组,按照《 (略) 业工程审计操作掼》规定的流程和审计组长的要求开展跟踪审计工作。

     3、自觉接受委托方的管理、检查、指导和监督。对委托方提出的与本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有关的其他要求予以配合完成。

     4、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 (略) 完成的审计事项的审计质量(必须附各种审计证据),如发生质量问题,应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5、严 (略) 跟踪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未经委托方允许,不得将本项目跟踪审计有关资料及成果提供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略) 期间,审核方应保持其职业操守和独立性,不得接受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任何报酬。审核方审计人员不得单独与施工单位接触,避免产生影响审计人员独立性、 (略) 为。

     6、 (略) 期间,审核方不得将该 (略) 分 (略) (略) 理。

     7、 (略) 期 (略) 完毕之后,审核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与本合同委托内容有关的任何资料。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8、为保证跟踪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无特殊情况,审核方不得随意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9、凡市审计办 (略) 门对该 (略) 抽查或对审计成果提出质疑的,跟踪审计小组及审计组组长有权责成审核方负责解答, (略) 门进一步查实。

     本补充通知为(FJZY(2016)YC-012) 招标 (略) 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 (略) 。

 

(略) (略) 市公司

*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