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尿外科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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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外科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4SQCGZ29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泌尿外科医疗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中专用条款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以下述内容为准: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

第1.2(6)项

联合体具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

第二节

第1.2(7)项

其他术语解释

第二节

第4.4款

履约验收中(略)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自收到(略)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

验收。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

约定。

第二节

第4.6款

约定(略)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1.(略)方应当按合同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略)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略)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如果(略)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略)方可要求(略)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

2.因(略)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略)方应当对(略)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补偿标准为。

3.(略)方中途退货,应向(略)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第二节

第5.4款

约定(略)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1.(略)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略)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5 %的违约金。

2.(略)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略)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略)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略)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略)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略)方相应的损失。(略)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 (略) 理。

3.(略)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略)方应负责返修或重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略)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略)方应当偿付(略)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略)方应当负责赔偿。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为进口件的,应出具报关手续和原产地、原产工厂证明、报关手续和商检证明等。

4.如果(略)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略)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略)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略)方造成的损失由(略)方承担。

5.(略)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略)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略)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略)方承担。

6.(略)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略)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略)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7.因(略)方原因终止合同的,应向(略)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

第二节

第6.1款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合同签订后,(略)方履行为项目具备履约条件的服

务;(略)方按规定完成项目内容后、(略)方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

第二节

第7.1款

包装特殊要求

指定现场

(略) (略)

第二节

第7.2款

运输特殊要求

第二节

第7.3款

保险要求

按国家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节

第8.2(1)项

质量保证期

两年

第二节

第8.2(3)项

货物质量缺陷

响应时间

(略)方必须为(略)方提供上门服务,(略)方须自接到报

修后2小时响应,2小时内组织实施维修。若不

能及时响应并开展维修,可由(略)方直接派员进行

处理,若确属(略)方原因造成,则所需费用自合同

款项余额中扣除。如果(略)方在收到保修通知后

24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略)方可采取必要的补

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略)方承担。其中产生的

拆除、运输、包装、安装、配件等相关的所有费

用由(略)方自行承担。

第二节

第11.1款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信息

第二节

第12.2款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合同签订,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 100%。

第二节

第13.2款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如(略)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略)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履约金金额。

第二节

第13.3款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履约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逾期退还的,(略)方可要求(略)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节

第14.1(3)项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同质量保证期

第二节

第14.1(5)项

货物回收的约定

第二节

第14.1(6)项

(略)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按(略)方要求须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

第二节

第15.1款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第二节

第15.2(2)项

迟延交货赔偿费

如果(略)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略)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略)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略)方造成的损失由(略)方承担

第二节

第15.3款

逾期付款利息

(略)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如果(略)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略)方可要求(略)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节

第15.4款

其他违约责任

第二节

第19.2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2)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

(2)向 委托人所在地 (略) 起诉。

第二节

第23.1款

其他专用条款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第“一、★1 满足临床手术要求,完成 5G 远程人体手术”修改为:“一、1 满足临床手术要求,完成 5G 远程人体手术”。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第“*十三、冷光源:提供荧光冷光源”修改为:本条删除。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第“六、3、每条机械臂上调整臂关节数量≥5个”修改为:本条删除。

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第“五*8、具备5G远程功能扩展组件”修改为:“五8、具备5G远程功能扩展组件”。

六)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第“五7、智能踏板,单极、双极两组 4 个”修改为:“五7、智能踏板两组 4 个”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技术参数部分内容同步调整为: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产品是否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进行评审,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无负偏离的得39分;

1、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标“★”的条款为关键性技术参数,必须满足,若有一项未满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2、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标“*”的参数为重点性技术参数,*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9.75分,共4项,共39分。本标包中重点性参数有:

1)六、 (略) *1、机械臂数量≥4个;

2)十二、内窥镜*1、内窥镜:数量≥4;

3)十四、安全联锁装置*2、具备医生控制台探测传感系统

4)十五、手术器械及附件*5、血管闭合功能≥5mm

以上共4项。

3、未标“★”和“*”的参数为一般性参数,一般性参数如有五项及以上不能满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注:“★”和“*”参数须提供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未响应;一般性参数若要求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的(未要求则不需要提供),也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也视为未响应。

八)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 年12月 10日9:30 ,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许女士、055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葛茜茜

电 话:0552-(略)、0551-(略)、(略)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4SQCGZ29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泌尿外科医疗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中专用条款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以下述内容为准: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

第1.2(6)项

联合体具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

第二节

第1.2(7)项

其他术语解释

第二节

第4.4款

履约验收中(略)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自收到(略)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

验收。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

约定。

第二节

第4.6款

约定(略)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1.(略)方应当按合同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略)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略)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如果(略)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略)方可要求(略)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

2.因(略)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略)方应当对(略)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补偿标准为。

3.(略)方中途退货,应向(略)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第二节

第5.4款

约定(略)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1.(略)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略)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5 %的违约金。

2.(略)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略)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略)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略)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略)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略)方相应的损失。(略)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 (略) 理。

3.(略)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略)方应负责返修或重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略)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略)方应当偿付(略)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略)方应当负责赔偿。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为进口件的,应出具报关手续和原产地、原产工厂证明、报关手续和商检证明等。

4.如果(略)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略)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略)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略)方造成的损失由(略)方承担。

5.(略)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略)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略)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略)方承担。

6.(略)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略)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略)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7.因(略)方原因终止合同的,应向(略)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

第二节

第6.1款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合同签订后,(略)方履行为项目具备履约条件的服

务;(略)方按规定完成项目内容后、(略)方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

第二节

第7.1款

包装特殊要求

指定现场

(略) (略)

第二节

第7.2款

运输特殊要求

第二节

第7.3款

保险要求

按国家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节

第8.2(1)项

质量保证期

两年

第二节

第8.2(3)项

货物质量缺陷

响应时间

(略)方必须为(略)方提供上门服务,(略)方须自接到报

修后2小时响应,2小时内组织实施维修。若不

能及时响应并开展维修,可由(略)方直接派员进行

处理,若确属(略)方原因造成,则所需费用自合同

款项余额中扣除。如果(略)方在收到保修通知后

24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略)方可采取必要的补

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略)方承担。其中产生的

拆除、运输、包装、安装、配件等相关的所有费

用由(略)方自行承担。

第二节

第11.1款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信息

第二节

第12.2款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合同签订,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 100%。

第二节

第13.2款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如(略)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略)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履约金金额。

第二节

第13.3款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履约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逾期退还的,(略)方可要求(略)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节

第14.1(3)项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同质量保证期

第二节

第14.1(5)项

货物回收的约定

第二节

第14.1(6)项

(略)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按(略)方要求须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

第二节

第15.1款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第二节

第15.2(2)项

迟延交货赔偿费

如果(略)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略)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略)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略)方造成的损失由(略)方承担

第二节

第15.3款

逾期付款利息

(略)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如果(略)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略)方可要求(略)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节

第15.4款

其他违约责任

第二节

第19.2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2)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

(2)向 委托人所在地 (略) 起诉。

第二节

第23.1款

其他专用条款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第“一、★1 满足临床手术要求,完成 5G 远程人体手术”修改为:“一、1 满足临床手术要求,完成 5G 远程人体手术”。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第“*十三、冷光源:提供荧光冷光源”修改为:本条删除。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第“六、3、每条机械臂上调整臂关节数量≥5个”修改为:本条删除。

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第“五*8、具备5G远程功能扩展组件”修改为:“五8、具备5G远程功能扩展组件”。

六)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第“五7、智能踏板,单极、双极两组 4 个”修改为:“五7、智能踏板两组 4 个”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技术参数部分内容同步调整为: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产品是否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进行评审,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无负偏离的得39分;

1、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标“★”的条款为关键性技术参数,必须满足,若有一项未满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2、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标“*”的参数为重点性技术参数,*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9.75分,共4项,共39分。本标包中重点性参数有:

1)六、 (略) *1、机械臂数量≥4个;

2)十二、内窥镜*1、内窥镜:数量≥4;

3)十四、安全联锁装置*2、具备医生控制台探测传感系统

4)十五、手术器械及附件*5、血管闭合功能≥5mm

以上共4项。

3、未标“★”和“*”的参数为一般性参数,一般性参数如有五项及以上不能满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注:“★”和“*”参数须提供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未响应;一般性参数若要求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的(未要求则不需要提供),也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也视为未响应。

八)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 年12月 10日9:30 ,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许女士、055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葛茜茜

电 话:0552-(略)、0551-(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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