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社会自维二次供水泵站第一批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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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社会自维二次供水泵站第一批改造项目

监督部门: (略) (略) (略)
监督部门联系人:尹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024-(略)
标段(包)名称:沈阳市大东区社会自维二次供水泵站(第一批)改造项目EPC
标段(包)编号:(略)(略)
原开标时间:2024-11-29T01:00:00.000+00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2024-12-13T01:00:00.000+0000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1.澄清内容(一) 由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未能按时补件,因此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13日9:00 2.澄清内容(二) 本项目工期变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共计192天。 3.澄清内容(三)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变更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6月11日。 4.澄清内容(四) 原暗标要求作废,修改后的“暗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澄清内容(五)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13日9:00。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任俏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024-(略)

监督部门: (略) (略) (略)
监督部门联系人:尹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024-(略)
标段(包)名称:沈阳市大东区社会自维二次供水泵站(第一批)改造项目EPC
标段(包)编号:(略)(略)
原开标时间:2024-11-29T01:00:00.000+00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2024-12-13T01:00:00.000+0000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1.澄清内容(一) 由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未能按时补件,因此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13日9:00 2.澄清内容(二) 本项目工期变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共计192天。 3.澄清内容(三)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变更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6月11日。 4.澄清内容(四) 原暗标要求作废,修改后的“暗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澄清内容(五)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13日9:00。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任俏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02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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