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板书技能实训空间系统项目0809-24411GDG102017201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采购板书技能实训空间系统项目0809-24411GDG102017201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09-*GD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采购板书技能实训空间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14页:
原:
电源支持:支持录播主机供电、POC和DC12V电源适配器等供电方式
更正为:
电源支持:支持录播主机供电、POE和DC12V电源适配器等供电方式
(二)采购文件第17页:
原:
功耗:额定功率24W
更正为:
功耗:额定功率≥24W
(三)采购文件第17页:
删除“(10)工作温度:10℃~35℃;(11)工作湿度:20%~80%;”
(四)采购文件第7页“付款方式”:
原:
1期:支付比例8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80%等额的保函,采购人支付80%合同金额至中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人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则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同金额的30%给中标人作为预付款;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50%等额的保函,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期:支付比例20%,待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20%(中标人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说明: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中标人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后果。 本项目如执行国库支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申请手续,付款按照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如项目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采取融资支付或其他支付方式,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签订补充协议。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8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80%等额的银行保函,采购人支付80%合同金额至中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人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则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同金额的30%给中标人作为预付款;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50%等额的银行保函,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期:支付比例20%,待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20%(中标人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说明: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中标人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后果。 本项目如执行国库支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申请手续,付款按照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如项目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采取融资支付或其他支付方式,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签订补充协议。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五)采购文件第47页“五、付款”:
原: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方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80%等额的保函,*方支付80%合同金额至*方指定账户(*方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方为中小微企业的,则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同金额的30%给*方作为预付款;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方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50%等额的保函,支付合同金额的50%。
更正为: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方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80%等额的银行保函,*方支付80%合同金额至*方指定账户(*方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方为中小微企业的,则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同金额的30%给*方作为预付款;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方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50%等额的银行保函,支付合同金额的5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1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为现场电子开标,需现场开标解密;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
名 称:华南师范大学
地 址: (略) (略) 中山大道西55号
联系方式:020-*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号广仁大厦6、7楼
联系方式:020-*-822、812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0-*-822、812
(略)
2024年11月21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09-*GD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采购板书技能实训空间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14页:
原:
电源支持:支持录播主机供电、POC和DC12V电源适配器等供电方式
更正为:
电源支持:支持录播主机供电、POE和DC12V电源适配器等供电方式
(二)采购文件第17页:
原:
功耗:额定功率24W
更正为:
功耗:额定功率≥24W
(三)采购文件第17页:
删除“(10)工作温度:10℃~35℃;(11)工作湿度:20%~80%;”
(四)采购文件第7页“付款方式”:
原:
1期:支付比例8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80%等额的保函,采购人支付80%合同金额至中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人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则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同金额的30%给中标人作为预付款;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50%等额的保函,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期:支付比例20%,待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20%(中标人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说明: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中标人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后果。 本项目如执行国库支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申请手续,付款按照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如项目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采取融资支付或其他支付方式,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签订补充协议。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8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80%等额的银行保函,采购人支付80%合同金额至中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人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则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同金额的30%给中标人作为预付款;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50%等额的银行保函,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期:支付比例20%,待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20%(中标人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说明: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中标人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后果。 本项目如执行国库支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申请手续,付款按照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如项目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采取融资支付或其他支付方式,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签订补充协议。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五)采购文件第47页“五、付款”:
原: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方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80%等额的保函,*方支付80%合同金额至*方指定账户(*方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方为中小微企业的,则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同金额的30%给*方作为预付款;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方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50%等额的保函,支付合同金额的50%。
更正为: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方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80%等额的银行保函,*方支付80%合同金额至*方指定账户(*方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方为中小微企业的,则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同金额的30%给*方作为预付款;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方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50%等额的银行保函,支付合同金额的5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1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为现场电子开标,需现场开标解密;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
名 称:华南师范大学
地 址: (略) (略) 中山大道西55号
联系方式:020-*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号广仁大厦6、7楼
联系方式:020-*-822、812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0-*-822、812
(略)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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