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检验服务项目-答疑变更
外送检验服务项目-答疑变更
原项目名称: (略) (略) 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FWFZ#
原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5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FWF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550-#”修改为:“电话:0550-#”;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相关技术能力(0-14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实验室认可证书(ISO#)的得3分;(2)满足上述评审要求的上述认可证书的认可项目中包含了本次采购需求的检验项目2项及以上的得2分;1项的得1分;未包含的不得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认可证书的附件,认可证书中的认可项目名称应与采购需求中的检验项目名称相同或相似);(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 (略) 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相关技术能力(0-14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实验室认可证书(ISO#)的得8分;(2)满足上述评审要求的上述认可证书的认可项目中包含了本次采购需求的检验项目2项及以上的得6分;1项的得3分;未包含的不得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认可证书的附件,认可证书中的认可项目名称应与采购需求中的检验项目名称相同或相似);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物流服务(0-10分):1、具备完善的冷链物流体系,提供全国冷链物流证书得5分,没有不得分。2、 (略) 的物流专员有5年以上标本接收经验得2分,临床服务专员是医学相关专业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为:“物流服务(0-10分):1、具备完善的冷链物流体系,提供全国冷链物流证书得5分,没有不得分。2、临床服务专员是医学相关专业得5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137号
联系方式: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光
电 话:0551-#
五、附件无。
0天0小时5分25秒
原项目名称: (略) (略) 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FWFZ#
原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5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FWF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550-#”修改为:“电话:0550-#”;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相关技术能力(0-14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实验室认可证书(ISO#)的得3分;(2)满足上述评审要求的上述认可证书的认可项目中包含了本次采购需求的检验项目2项及以上的得2分;1项的得1分;未包含的不得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认可证书的附件,认可证书中的认可项目名称应与采购需求中的检验项目名称相同或相似);(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 (略) 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相关技术能力(0-14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实验室认可证书(ISO#)的得8分;(2)满足上述评审要求的上述认可证书的认可项目中包含了本次采购需求的检验项目2项及以上的得6分;1项的得3分;未包含的不得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认可证书的附件,认可证书中的认可项目名称应与采购需求中的检验项目名称相同或相似);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物流服务(0-10分):1、具备完善的冷链物流体系,提供全国冷链物流证书得5分,没有不得分。2、 (略) 的物流专员有5年以上标本接收经验得2分,临床服务专员是医学相关专业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为:“物流服务(0-10分):1、具备完善的冷链物流体系,提供全国冷链物流证书得5分,没有不得分。2、临床服务专员是医学相关专业得5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137号
联系方式: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光
电 话:0551-#
五、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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