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配水工程施工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8,822,24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配水工程)施工标段 答疑书(03) 对各投标人的提问,作如下回复: 1、投标人提问: (略)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配水工程)施工标段文件中关于业绩:设定条件为:“?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在国内招标中通行的做法为:业绩设置为投标截止日期3年或5年(大型工程一般5年),不设定特定的起始日期,建议本项目更改为投标截止日期3年或5年。谢谢! 答:招标文件要求是:“ 近年( XX 年 XX月 XX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不少于 XX(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XX是系统固化格式,是必填项,招标人是按 “近年( 2021年 01月 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设置的。是按招标文件要求设置的,无任何排他行为。 2、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延期,本招标文件内容不作更正。 招标人: (略) (略) (略) 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 (略) 2024年11月21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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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8,822,24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配水工程)施工标段 答疑书(03) 对各投标人的提问,作如下回复: 1、投标人提问: (略)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配水工程)施工标段文件中关于业绩:设定条件为:“?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在国内招标中通行的做法为:业绩设置为投标截止日期3年或5年(大型工程一般5年),不设定特定的起始日期,建议本项目更改为投标截止日期3年或5年。谢谢! 答:招标文件要求是:“ 近年( XX 年 XX月 XX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不少于 XX(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XX是系统固化格式,是必填项,招标人是按 “近年( 2021年 01月 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设置的。是按招标文件要求设置的,无任何排他行为。 2、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延期,本招标文件内容不作更正。 招标人: (略) (略) (略) 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 (略) 2024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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