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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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市政公用 (略) 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联合体投标: 3.3.1根据《 (略) (略) 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 (略) 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略) 【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 (略) (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 (略) 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 (略) 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3.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具有已开通初期运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4亿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时间以初期运营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施工项目,施工内容至少需同时含正线通风、给排水、动力照明、供电工程、轨道工程。 符合下列任意一款的计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1)一份金额在4亿 (略) 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施工合同中同时具有正线通风、给排水、动力照明、供电工程、轨道工程工作内容; (2)两份施工合同中,由一份同时含有正线通风、给排水、动力照明、供电工程工作内容且金额在4亿 (略) 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施工合同和一份含有正线轨道工程工 (略) 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施工合同进行组合。投标人在进行业绩组合时,每份合同仅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组合。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24 10:15:00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下投递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2024-12-24 10:15:00 |
开标地点 | (略) (略) |
开标方式 | 线下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a{text-indent:0.0pt;text-align:justify;}span.a{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1{margin-top:17.0pt;margin-bottom:16.5pt;}span.X1{font-size:22.0pt;font-weight:bold;}p.X3{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3{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span.X1Char{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22.0pt;font-weight:bold;}p.a3{text-indent:21.0pt;}span.a3{font-family:"Calibri";font-size:10.0pt;}p.ALTZ1NormalIndentChar2{text-indent:31.2pt;text-align:justify;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ALTZ1NormalIndentChar2{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span.X1Char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22.0pt;font-weight:bold;}p.a4{margin-left:21.0pt;margin-bottom:6.0pt;}span.Char0{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2{text-indent:21.0pt;}span.X3Char{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a5{text-align:center;}span.a5{font-size:9.0pt;}span.Char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p.a6{text-align:left;}span.a6{font-size:9.0pt;}span.Char2{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 (略) 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 招标公告 (GD-*)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 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厦发改审批[2020]287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轨道 (略)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 ,招标人为 厦门轨道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国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略) 轨道交通3号线的南延段工程南起于沙坡尾站,北至厦门火车站(不含),线路长8.5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5座,均为地下站。投资额约*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含供电系统(变电所、 (略) )、弱电系统(信号、综合监控、通信、自动售检票系统、安检系统)、车站设备(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气 (略) (含气瓶)、车站装饰及装修( (略) 装修、 (略) 装修、车站附属建筑装修)、轨道等施工安装及所需器材和设备(*供部分除外)的制作、供货、运输,以及本工程所需所有设备及器材(含*供部分)的二次搬运(运输)、施工安装、测试、试验、交验、试运行、初期运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纠正和维护等,以及投标人所供设备及器材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专用维修工具及仪器仪表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纠正和维护等。主要工作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一并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67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等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市政公用 (略) 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联合体投标: 3.3.1根据《 (略) (略) 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 (略) 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略) 【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 (略) (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 (略) 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 (略) 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3.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具有已开通初期运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4亿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时间以初期运营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施工项目,施工内容至少需同时含正线通风、给排水、动力照明、供电工程、轨道工程。 符合下列任意一款的计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1)一份金额在4亿 (略) 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施工合同中同时具有正线通风、给排水、动力照明、供电工程、轨道工程工作内容; (2)两份施工合同中,由一份同时含有正线通风、给排水、动力照明、供电工程工作内容且金额在4亿 (略) 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施工合同和一份含有正线轨道工程工 (略) 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施工合同进行组合。投标人在进行业绩组合时,每份合同仅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组合。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11 月 28日 17 时 30 分 00秒通过 (略) 建设工 (略) (http://**:9101/xmjy/#/logi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本项目配套技术资料请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至17时30分,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逾期不予受理。未按要求获取完整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不予受理。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0 万元人民币【适用于合同估算价在*元及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且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没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 12 月 24 日 10 时 15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建设工 (略) (http://**:9101/xmjy/#/logi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轨道 (略) 地址: (略) (略) (略) 86 号、88 号 ,邮编: * 电话: 0592-* 联系人: 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26号航空商务广场7号楼305室 邮编: * 电子邮箱: *@*26.com 电话: 0592-* ,传真: 0592-* 联系人: 黄女士、白女士 (略) 名称: (略) 建设工 (略) 网址: http://**:9101/xmjy/#/login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62号建设大厦5层 联系电话: 0592-* (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0592-*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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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市政公用 (略) 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联合体投标: 3.3.1根据《 (略) (略) 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 (略) 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略) 【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 (略) (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 (略) 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 (略) 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3.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具有已开通初期运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4亿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时间以初期运营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施工项目,施工内容至少需同时含正线通风、给排水、动力照明、供电工程、轨道工程。 符合下列任意一款的计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1)一份金额在4亿 (略) 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施工合同中同时具有正线通风、给排水、动力照明、供电工程、轨道工程工作内容; (2)两份施工合同中,由一份同时含有正线通风、给排水、动力照明、供电工程工作内容且金额在4亿 (略) 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施工合同和一份含有正线轨道工程工 (略) 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施工合同进行组合。投标人在进行业绩组合时,每份合同仅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组合。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24 10:15:00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下投递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2024-12-24 10:15:00 |
开标地点 | (略) (略) |
开标方式 | 线下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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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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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a{text-indent:0.0pt;text-align:justify;}span.a{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1{margin-top:17.0pt;margin-bottom:16.5pt;}span.X1{font-size:22.0pt;font-weight:bold;}p.X3{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3{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span.X1Char{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22.0pt;font-weight:bold;}p.a3{text-indent:21.0pt;}span.a3{font-family:"Calibri";font-size:10.0pt;}p.ALTZ1NormalIndentChar2{text-indent:31.2pt;text-align:justify;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ALTZ1NormalIndentChar2{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span.X1Char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22.0pt;font-weight:bold;}p.a4{margin-left:21.0pt;margin-bottom:6.0pt;}span.Char0{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2{text-indent:21.0pt;}span.X3Char{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a5{text-align:center;}span.a5{font-size:9.0pt;}span.Char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p.a6{text-align:left;}span.a6{font-size:9.0pt;}span.Char2{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 (略) 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 招标公告 (GD-*)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 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厦发改审批[2020]287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轨道 (略)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 ,招标人为 厦门轨道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国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略) 轨道交通3号线的南延段工程南起于沙坡尾站,北至厦门火车站(不含),线路长8.5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5座,均为地下站。投资额约*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含供电系统(变电所、 (略) )、弱电系统(信号、综合监控、通信、自动售检票系统、安检系统)、车站设备(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气 (略) (含气瓶)、车站装饰及装修( (略) 装修、 (略) 装修、车站附属建筑装修)、轨道等施工安装及所需器材和设备(*供部分除外)的制作、供货、运输,以及本工程所需所有设备及器材(含*供部分)的二次搬运(运输)、施工安装、测试、试验、交验、试运行、初期运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纠正和维护等,以及投标人所供设备及器材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专用维修工具及仪器仪表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纠正和维护等。主要工作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一并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67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等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市政公用 (略) 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联合体投标: 3.3.1根据《 (略) (略) 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 (略) 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略) 【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 (略) (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 (略) 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 (略) 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3.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具有已开通初期运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4亿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时间以初期运营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施工项目,施工内容至少需同时含正线通风、给排水、动力照明、供电工程、轨道工程。 符合下列任意一款的计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1)一份金额在4亿 (略) 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施工合同中同时具有正线通风、给排水、动力照明、供电工程、轨道工程工作内容; (2)两份施工合同中,由一份同时含有正线通风、给排水、动力照明、供电工程工作内容且金额在4亿 (略) 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施工合同和一份含有正线轨道工程工 (略) 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施工合同进行组合。投标人在进行业绩组合时,每份合同仅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组合。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11 月 28日 17 时 30 分 00秒通过 (略) 建设工 (略) (http://**:9101/xmjy/#/logi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本项目配套技术资料请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至17时30分,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逾期不予受理。未按要求获取完整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不予受理。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0 万元人民币【适用于合同估算价在*元及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且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没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 12 月 24 日 10 时 15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建设工 (略) (http://**:9101/xmjy/#/logi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轨道 (略) 地址: (略) (略) (略) 86 号、88 号 ,邮编: * 电话: 0592-* 联系人: 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26号航空商务广场7号楼305室 邮编: * 电子邮箱: *@*26.com 电话: 0592-* ,传真: 0592-* 联系人: 黄女士、白女士 (略) 名称: (略) 建设工 (略) 网址: http://**:9101/xmjy/#/login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62号建设大厦5层 联系电话: 0592-* (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0592-*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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