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沙镇望海街新建市政道路工程招标文件修改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平沙镇望海街新建市政道路工程招标文件修改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2、原招标文件3.1最高投标限价“暂定[*.69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其他事项:[含暂列金额 *.00 ]。”修改为“[*.65]元。其他事项:[含暂列金额*.00 ]。”。 4、原招标文件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90]元报价,不得竞争。”修改为“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 *.13]元报价,不得竞争。”。 5、原招标文件16.14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其他事项:[4.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钢材、水泥、中粗海砂、砂、碎石、石粉、石屑、商品砼、沥青砼、管材、电缆等主材料有价格波动时,以施工期间《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各月材料价的加权平均价与编制预算时采用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相对比:(1)其波动范围不超过±5%时,差价不予调整;(2)当价格波动范围超过±5%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结算时仅调整超出±5%部分,只计取材料价差及对应的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3)施工工期期间,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如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中标人承担;如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下跌的,扣减延误期间材料信息价与预算编制时材料信息价之间的差额及对应的税金。]”修改为“其他事项:[4.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钢材、水泥、中粗海砂、砂、碎石、石粉、石屑、商品砼、沥青砼、管材(球墨铸铁管除外)、电缆等主材料有价格波动时,以施工期间《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各月材料价的加权平均价与编制预算时采用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相对比:(1)其波动范围不超过±5%时,差价不予调整;(2)当价格波动范围超过±5%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结算时仅调整超出±5%部分,只计取材料价差及对应的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3)施工工期期间,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如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中标人承担;如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下跌的,扣减延误期间材料信息价与预算编制时材料信息价之间的差额及对应的税金。]”。 6、原招标文件16.16合同价款支付“预付款: [ 1.按合同金额30%(不含暂列金、暂估价)支付,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修改为“预付款: [ 1.按合同金额30%(不含暂列金、暂估价)支付,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支付预付款3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注: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请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 (略) ,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略) (略) 珠海 (略) 2024年11月22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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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2、原招标文件3.1最高投标限价“暂定[*.69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其他事项:[含暂列金额 *.00 ]。”修改为“[*.65]元。其他事项:[含暂列金额*.00 ]。”。 4、原招标文件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90]元报价,不得竞争。”修改为“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 *.13]元报价,不得竞争。”。 5、原招标文件16.14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其他事项:[4.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钢材、水泥、中粗海砂、砂、碎石、石粉、石屑、商品砼、沥青砼、管材、电缆等主材料有价格波动时,以施工期间《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各月材料价的加权平均价与编制预算时采用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相对比:(1)其波动范围不超过±5%时,差价不予调整;(2)当价格波动范围超过±5%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结算时仅调整超出±5%部分,只计取材料价差及对应的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3)施工工期期间,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如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中标人承担;如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下跌的,扣减延误期间材料信息价与预算编制时材料信息价之间的差额及对应的税金。]”修改为“其他事项:[4.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钢材、水泥、中粗海砂、砂、碎石、石粉、石屑、商品砼、沥青砼、管材(球墨铸铁管除外)、电缆等主材料有价格波动时,以施工期间《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各月材料价的加权平均价与编制预算时采用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相对比:(1)其波动范围不超过±5%时,差价不予调整;(2)当价格波动范围超过±5%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结算时仅调整超出±5%部分,只计取材料价差及对应的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3)施工工期期间,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如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中标人承担;如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下跌的,扣减延误期间材料信息价与预算编制时材料信息价之间的差额及对应的税金。]”。 6、原招标文件16.16合同价款支付“预付款: [ 1.按合同金额30%(不含暂列金、暂估价)支付,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修改为“预付款: [ 1.按合同金额30%(不含暂列金、暂估价)支付,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支付预付款3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注: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请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 (略) ,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略) (略) 珠海 (略) 2024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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