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部教学综合楼及体艺馆工程-综合楼监理-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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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部教学综合楼及体艺馆工程-综合楼监理-变更公告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综合楼及体艺馆工程-综合楼(施工)-变更公告 2024-11-15
    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综合楼及体艺馆工程-综合楼(施工)-变更公告 2024-11-15
    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综合楼及体艺馆工程-综合楼(监理)-变更公告 2024-11-22

    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综合楼及体艺馆工程-综合楼(监理)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略)1002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根据招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本工程监理费16.(略)元,工期24个月,配备3个监理人员,每个月监理费0.(略)元,扣除必要税费,不够付一个监理员的工资,且延期还没有监理费,这样监理单位要怎么监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第13点投标须知1.4.3增加(20)~(21)修改为:(20)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拟派总监理 (略) 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

    (21)投标截止时,企 (略) 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2、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监理单位履约承诺书”修改,格式附后。

    3、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2、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修改,格式附后。

    4、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增加以下内容:

    22、本招标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文件规 定执行。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包括本通知第(十)项所列的情形:

    (十)同一工程招标项目的不同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行业监督部门 (略) :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 (略) 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 (略) 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除外)中存在一条及以上 (略) 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或者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除外)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情形的其他行为。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 (略)

    2024年11月22日

    监理单位履约承诺书

    我单位在 项目施工监理过程中,现承诺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并履行如下承诺:

    1. 我司承诺同意接受 专用合同中 的现场管理制度的管理。

    2. 总监、专监能力:若中标,我司将在收到中标 (略) 法人代表带领总监和专监至贵司谈判合同,项目总监及专监实际管理能力和水平接受招标人考核;若该项目总监及专监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我方无条件服从,并按项目总监及专监变 (略) 罚。

    3. 监理仪器及设施投入方面: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关检测仪器及监理驻地设施(内容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条件填写)。经检查未按投标书承诺投入的,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建设,所产生的费用从监理费中扣除。

    4. 人员配备方面:项目监理部人员作为(略)方项目管理班子的组成部分,进场时人员全部到位,并服从(略)方调配。有以下行为之一均视为违约,按以下规 (略) 罚:

    1) 总监理工程师每更换一人次以人民币1.(略)元的违约金;其他人员每更换一人次以人民币0.(略)元的违约金。

    2) 总监理工程师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变更(或不到位)超过50%的,业主有权清退该中标单位并上报主 (略) 理,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3)合同签订3个月以上,因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开工建设的,人员变更可免 (略) 罚一次。合同签订3个月内的,因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开工建设的人员变更的按合同约定金 (略) 罚。

    4)上述违约金直接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 项目人员考勤制度:本工程开工后,项目监理部实行脸膜考勤机签到、签退管理办法,项目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班次,经业主批准后必须严格遵守,项目监理部每月的考勤汇总表 (略) 本部。未及时签到,并在1小时之内办理补签到手续的视为迟到,一个月内迟到三次视为缺勤一次;迟到1小时以上视为缺勤半天。因特殊原因未能签到或签退,但可以证明未迟到、早退、旷工的,必须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报业主代表批准后允许计为在岗。业主将派代表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未尽职者视为缺勤。缺勤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次0.(略)元,其它监理人员每人次0.(略)元。

    6、确保项目监理人员不参与任何和监理工作相冲突的活动,不接受施工单位的任何馈赠。如发现监理人员在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确认,本公司保证在24小时内撤换该监理人员,不影响正常监理工作。若给业主或工程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按照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的质量目标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8、定期(每月一次)由总工室组织的工地检查小组,对工地现场的施工质量、施工工期、工程投资现状和现场监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9、保证在做好“三控、三管、一协调”工作的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生产,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10、在监理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做到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工程结束,及时编制完整竣工资料按时交验、归档。同时,现场监理人员也必须认真做好监理的各项原始记录,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11、决不转包、分包,如有违约,愿 (略) 罚(清退出场,没收保证金,并上报主 (略) 罚)。

    12、监理人应当对其审查签署的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监理人有义务配合委托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和审计工作;在结算审核和结算审计过程中,监理人有义务到场就有关工程价款审核或审计等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13、本工程设计变更须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14 、监理期间监理方不得向承包人介绍施工队(略)、材料、设备等不得向承包人索取利益。

    15、监理人在工作中未按“监理大纲”、“监理合同”、“投标承诺”、履得职责,未做到人员到位、服务到位、时间到位,经委托人提醒而无改进的,除按以上条款支付违约金外,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

    16、中标后本项目监理部工程收入依法在 (略) 缴纳相关税费。

    17、工程工期控制方面:按合同约定做好进度计划安排,如有工期滞后应及时向业主反映。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未向业主及时反映,延误时间在总工期的5%内的,扣除本工程监理费的1%;超过总工期的5%的,扣除本工程监理费的2%。

    18、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材料是完整、真实、准确的,若有伪造或提供不真实的材料,贵司有权取消我们的中标资格,并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监 理 人:        (盖监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略)元以下(含(略)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记录企业。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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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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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综合楼及体艺馆工程-综合楼(施工)-变更公告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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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综合楼及体艺馆工程-综合楼(监理)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略)1002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根据招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本工程监理费16.(略)元,工期24个月,配备3个监理人员,每个月监理费0.(略)元,扣除必要税费,不够付一个监理员的工资,且延期还没有监理费,这样监理单位要怎么监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第13点投标须知1.4.3增加(20)~(21)修改为:(20)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拟派总监理 (略) 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

    (21)投标截止时,企 (略) 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2、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监理单位履约承诺书”修改,格式附后。

    3、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2、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修改,格式附后。

    4、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增加以下内容:

    22、本招标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文件规 定执行。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包括本通知第(十)项所列的情形:

    (十)同一工程招标项目的不同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行业监督部门 (略) :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 (略) 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 (略) 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除外)中存在一条及以上 (略) 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或者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除外)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情形的其他行为。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 (略)

    2024年11月22日

    监理单位履约承诺书

    我单位在 项目施工监理过程中,现承诺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并履行如下承诺:

    1. 我司承诺同意接受 专用合同中 的现场管理制度的管理。

    2. 总监、专监能力:若中标,我司将在收到中标 (略) 法人代表带领总监和专监至贵司谈判合同,项目总监及专监实际管理能力和水平接受招标人考核;若该项目总监及专监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我方无条件服从,并按项目总监及专监变 (略) 罚。

    3. 监理仪器及设施投入方面: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关检测仪器及监理驻地设施(内容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条件填写)。经检查未按投标书承诺投入的,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建设,所产生的费用从监理费中扣除。

    4. 人员配备方面:项目监理部人员作为(略)方项目管理班子的组成部分,进场时人员全部到位,并服从(略)方调配。有以下行为之一均视为违约,按以下规 (略) 罚:

    1) 总监理工程师每更换一人次以人民币1.(略)元的违约金;其他人员每更换一人次以人民币0.(略)元的违约金。

    2) 总监理工程师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变更(或不到位)超过50%的,业主有权清退该中标单位并上报主 (略) 理,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3)合同签订3个月以上,因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开工建设的,人员变更可免 (略) 罚一次。合同签订3个月内的,因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开工建设的人员变更的按合同约定金 (略) 罚。

    4)上述违约金直接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 项目人员考勤制度:本工程开工后,项目监理部实行脸膜考勤机签到、签退管理办法,项目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班次,经业主批准后必须严格遵守,项目监理部每月的考勤汇总表 (略) 本部。未及时签到,并在1小时之内办理补签到手续的视为迟到,一个月内迟到三次视为缺勤一次;迟到1小时以上视为缺勤半天。因特殊原因未能签到或签退,但可以证明未迟到、早退、旷工的,必须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报业主代表批准后允许计为在岗。业主将派代表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未尽职者视为缺勤。缺勤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次0.(略)元,其它监理人员每人次0.(略)元。

    6、确保项目监理人员不参与任何和监理工作相冲突的活动,不接受施工单位的任何馈赠。如发现监理人员在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确认,本公司保证在24小时内撤换该监理人员,不影响正常监理工作。若给业主或工程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按照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的质量目标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8、定期(每月一次)由总工室组织的工地检查小组,对工地现场的施工质量、施工工期、工程投资现状和现场监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9、保证在做好“三控、三管、一协调”工作的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生产,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10、在监理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做到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工程结束,及时编制完整竣工资料按时交验、归档。同时,现场监理人员也必须认真做好监理的各项原始记录,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11、决不转包、分包,如有违约,愿 (略) 罚(清退出场,没收保证金,并上报主 (略) 罚)。

    12、监理人应当对其审查签署的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监理人有义务配合委托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和审计工作;在结算审核和结算审计过程中,监理人有义务到场就有关工程价款审核或审计等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13、本工程设计变更须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14 、监理期间监理方不得向承包人介绍施工队(略)、材料、设备等不得向承包人索取利益。

    15、监理人在工作中未按“监理大纲”、“监理合同”、“投标承诺”、履得职责,未做到人员到位、服务到位、时间到位,经委托人提醒而无改进的,除按以上条款支付违约金外,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

    16、中标后本项目监理部工程收入依法在 (略) 缴纳相关税费。

    17、工程工期控制方面:按合同约定做好进度计划安排,如有工期滞后应及时向业主反映。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未向业主及时反映,延误时间在总工期的5%内的,扣除本工程监理费的1%;超过总工期的5%的,扣除本工程监理费的2%。

    18、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材料是完整、真实、准确的,若有伪造或提供不真实的材料,贵司有权取消我们的中标资格,并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监 理 人:        (盖监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略)元以下(含(略)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记录企业。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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