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项目二期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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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项目二期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项目(二期)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宏基 (略) 发布时间: 2024-11-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0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评标委员会组成变更为全部由评审专家 5 人组成,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2日15时4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开标形式,具体参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报价解密: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 (略) 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基 (略)
地 址: (略) 58号有色大厦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琳、翟萍、于金鑫、于欣、王森艳
电 话:02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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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项目(二期)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宏基 (略) 发布时间: 2024-11-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0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评标委员会组成变更为全部由评审专家 5 人组成,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2日15时4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开标形式,具体参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报价解密: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 (略) 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基 (略)
地 址: (略) 58号有色大厦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琳、翟萍、于金鑫、于欣、王森艳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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