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热力杀菌温度测定系统 第一次招标变更
食品热力杀菌温度测定系统 第一次招标变更
我部于2024年11月01日 发布了2024-*食品热力杀菌温度测定系统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11-25 08:00:00,更正为:2024-12-04 0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5 09:30:00,更正为:2024-12-0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25 09:30:00,更正为:2024-12-04 09:30:00。
删掉技术指标评审规则2评审项,并调整相关评审项分值。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1标准分值为4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1标准分值为5分;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2评审项删掉;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3.1标准分值为1.5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3.1准分值为2分;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3.2标准分值为1.5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3.2标准分值为2分;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4标准分值为3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4标准分值为4分;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5标准分值为3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5标准分值为4分;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6标准分值为3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6标准分值为4分;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7标准分值为3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7标准分值为4分;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8标准分值为3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8标准分值为4分;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9标准分值为11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9标准分值为10分;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10标准分值为6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10标准分值为4分。
请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1.刻录完成后,请及时复核是否刻录成功。 2.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到达开标现场,预留充足的文件上传时间。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密封完好的《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以及《PDF版投标(报价)文件》6份光盘提交采购机构。 3.投标供应商 (略) 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电话:010-*-2。具体项目问题请联系前附表中的项目联系人,如电话无人接听,可通过短信形式将项目信息以及问题发送至联系人。未及时回复的,请拨打采购服务站业务服务值班电话:022-*。业务值班员工作时间:冬季 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夏季 上午8:00-11:50、下午15:00-18:00(周六、日为休息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多次联系仍无法解决的,可将有关问题反馈至监督部门。 4.提前导入文件的相关要求: 该项目除开标当日受理投标文件外,允许供应商在开标日之前来我站借助自助终端导入投标文件,此方式仅为投标文件导入的辅助方式,供应商可提前验证文件导入是否成功,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提前导入或者开标当日导入,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标当日仍需携带投标资料(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到场进行投标受理登记,参加开标大会,解密投标(报价)文件。 (具体要求详见前附表:其他补充内容。) 5.提醒注意!!!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确认参加后续采购活动的,请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点击确认报名,否则将报名不成功,无法参加投标!!
2024年11月22日
我部于2024年11月01日 发布了2024-*食品热力杀菌温度测定系统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11-25 08:00:00,更正为:2024-12-04 0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5 09:30:00,更正为:2024-12-0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25 09:30:00,更正为:2024-12-04 09:30:00。
删掉技术指标评审规则2评审项,并调整相关评审项分值。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1标准分值为4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1标准分值为5分;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2评审项删掉;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3.1标准分值为1.5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3.1准分值为2分;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3.2标准分值为1.5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3.2标准分值为2分;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4标准分值为3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4标准分值为4分;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5标准分值为3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5标准分值为4分;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6标准分值为3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6标准分值为4分;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7标准分值为3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7标准分值为4分;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8标准分值为3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8标准分值为4分;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9标准分值为11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9标准分值为10分;
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10标准分值为6分,调整后技术指标评审规则10标准分值为4分。
请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1.刻录完成后,请及时复核是否刻录成功。 2.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到达开标现场,预留充足的文件上传时间。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密封完好的《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以及《PDF版投标(报价)文件》6份光盘提交采购机构。 3.投标供应商 (略) 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电话:010-*-2。具体项目问题请联系前附表中的项目联系人,如电话无人接听,可通过短信形式将项目信息以及问题发送至联系人。未及时回复的,请拨打采购服务站业务服务值班电话:022-*。业务值班员工作时间:冬季 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夏季 上午8:00-11:50、下午15:00-18:00(周六、日为休息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多次联系仍无法解决的,可将有关问题反馈至监督部门。 4.提前导入文件的相关要求: 该项目除开标当日受理投标文件外,允许供应商在开标日之前来我站借助自助终端导入投标文件,此方式仅为投标文件导入的辅助方式,供应商可提前验证文件导入是否成功,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提前导入或者开标当日导入,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标当日仍需携带投标资料(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到场进行投标受理登记,参加开标大会,解密投标(报价)文件。 (具体要求详见前附表:其他补充内容。) 5.提醒注意!!!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确认参加后续采购活动的,请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点击确认报名,否则将报名不成功,无法参加投标!!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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