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充公告筑公资告地变更号
(略) 自然资 (略) 来函,现将我中心于2024年11月18日发布的筑公资告地〔2024〕94号挂牌出让文件中第四条(履约要求)第二款做如下变更:
# 地块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2024年12月25日前全部缴清成交价款。 |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全部缴清成交价款。 | |
#地块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2024年12月25日前缴纳成交价的50%,余款一年内缴清。 |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余款一年内缴清 |
其余事项不变,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51-#
(略) (略)
2024年11月22日
(略) 自然资 (略) 来函,现将我中心于2024年11月18日发布的筑公资告地〔2024〕94号挂牌出让文件中第四条(履约要求)第二款做如下变更:
# 地块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2024年12月25日前全部缴清成交价款。 |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全部缴清成交价款。 | |
#地块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2024年12月25日前缴纳成交价的50%,余款一年内缴清。 |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余款一年内缴清 |
其余事项不变,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51-#
(略) (略)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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