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跟踪审计-澄清
原项目名称: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跟踪审计
原项目编号:2024AMMBZ(略)
原公告日期:2024-11-14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跟踪审计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2024AMMBZ(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 (略) 上提问回复及补充答疑如下:
1、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前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我单位拟任项目负责人为提前退休人员,未满50周岁,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符合国家要求的劳动年龄,提供返聘合同和退休证明,是否可以担任该项目负责人?
答: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返聘合同和退休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P60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造价咨询类(或审计类)企业称号或荣誉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6分。
(工程造价咨询类)或工程造价咨询问题1: (略) 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开展202 (略) 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及优秀造价人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略) 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调动会员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在行业发展中做出贡献的企业和造价人员,现决定开展** (略) 优秀造价咨询企业的评选活动。参与该评选活动的条件之一就是“ (略) 建设工程造价协会会员企业且按时足额交纳会费,该条件为申请必要条件,为一票否决项”。可以看出这个是针对会员单位展开的造价咨询行业的“评先评优”工作。
我单位所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也进行过造价咨询单位的“评先评优”工作。原文为:为激励创先争优,促进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依照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了先进会员单位的评选工作,经会员单位自愿申报、专家组评审、领导小组评议、网站公示等程序,确定**等单位被评为**年度先进会员单位,并给予表彰。该奖项的评审因为也是针对于会员单位展开的造价咨询行业的“评先评优”工作。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没有对于造价咨询企业评比过其它名称的“先进单位或优秀单位”。
我司经过认真严谨的核查确认,上述两种的评选的机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机构性质、评选目标(表彰优秀)、评选范围、评选规则、评选程序、评选的行业(造价咨询行业)、参选单位资格(会员单位)、等都高度一致,只是由于各个地方习惯的叫法不同, (略) 把会员单位放在评审要求里,**市把会员单位放在文件名称中,其实质内核一致。 (略) 、庐江 (略) 已经对先进会员单位荣誉予以认可。
请问该投 (略) 级及以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造价咨询行业颁发的先进会员单位的颁奖文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造价咨询类(或审计类)企业称号或荣誉的,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即予以认可。
3、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造价咨询合同金额(略)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总投资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工程)审计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须含造价咨询)项目业绩;每有1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
招标文件第60页: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对应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
问题:如果合同中未体现,在报告签署页中签署了项目负责人并盖造价师章,是否认可?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项目负责人姓名、审计费金额等),应另附合同(略)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略)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特别提示”第2条原内容“投标人派驻投标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现变更修改为“投标人派驻投标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人员(不含外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24年12月09日10时0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现变更为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前。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住房和 (略) ;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略) (略) 凤凰山街 (略)
联系人:张科长、王科长
联系方式:0551-(略)、0551-(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7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51-(略)
2024年11月22日
0天0小时15分35秒
原项目名称: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跟踪审计
原项目编号:2024AMMBZ(略)
原公告日期:2024-11-14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跟踪审计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2024AMMBZ(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 (略) 上提问回复及补充答疑如下:
1、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前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我单位拟任项目负责人为提前退休人员,未满50周岁,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符合国家要求的劳动年龄,提供返聘合同和退休证明,是否可以担任该项目负责人?
答: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返聘合同和退休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P60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造价咨询类(或审计类)企业称号或荣誉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6分。
(工程造价咨询类)或工程造价咨询问题1: (略) 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开展202 (略) 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及优秀造价人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略) 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调动会员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在行业发展中做出贡献的企业和造价人员,现决定开展** (略) 优秀造价咨询企业的评选活动。参与该评选活动的条件之一就是“ (略) 建设工程造价协会会员企业且按时足额交纳会费,该条件为申请必要条件,为一票否决项”。可以看出这个是针对会员单位展开的造价咨询行业的“评先评优”工作。
我单位所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也进行过造价咨询单位的“评先评优”工作。原文为:为激励创先争优,促进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依照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了先进会员单位的评选工作,经会员单位自愿申报、专家组评审、领导小组评议、网站公示等程序,确定**等单位被评为**年度先进会员单位,并给予表彰。该奖项的评审因为也是针对于会员单位展开的造价咨询行业的“评先评优”工作。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没有对于造价咨询企业评比过其它名称的“先进单位或优秀单位”。
我司经过认真严谨的核查确认,上述两种的评选的机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机构性质、评选目标(表彰优秀)、评选范围、评选规则、评选程序、评选的行业(造价咨询行业)、参选单位资格(会员单位)、等都高度一致,只是由于各个地方习惯的叫法不同, (略) 把会员单位放在评审要求里,**市把会员单位放在文件名称中,其实质内核一致。 (略) 、庐江 (略) 已经对先进会员单位荣誉予以认可。
请问该投 (略) 级及以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造价咨询行业颁发的先进会员单位的颁奖文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造价咨询类(或审计类)企业称号或荣誉的,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即予以认可。
3、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造价咨询合同金额(略)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总投资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工程)审计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须含造价咨询)项目业绩;每有1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
招标文件第60页: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对应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
问题:如果合同中未体现,在报告签署页中签署了项目负责人并盖造价师章,是否认可?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项目负责人姓名、审计费金额等),应另附合同(略)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略)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特别提示”第2条原内容“投标人派驻投标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现变更修改为“投标人派驻投标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人员(不含外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24年12月09日10时0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现变更为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前。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住房和 (略) ;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略) (略) 凤凰山街 (略)
联系人:张科长、王科长
联系方式:0551-(略)、0551-(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7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51-(略)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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