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区大侯公路南石线至北大召段、郝桥镇三召乡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
邢台市南和区大侯公路(南石线至北大召段)、郝桥镇三召乡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略) (略) 以南行审立项字【2024】95号、南行审立项字【2024】9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 (略)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 (略)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 (略) (略) 。 2.1.2建设内容:路面宽度8m(建设规模908m+298m), (略) 路面破损严重部分挖除重建, (略) 面标线等附属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5 00:00至2024-11-29 23:59,登录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 (略) (略) 公共 (略) 、河北省交 (略) 站,E招冀成 (略) http://**)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与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暗标) 编制,技术标 (暗标部分) 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宋璟大街 269 号 联系人: 赵珂 电话:0319-# 方式:投标人通过“E 招翼 (略) ”提出异议,提出当天应联系招标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可自行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回复。 注: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格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略) (略) 电话:0319-#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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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南和区大侯公路(南石线至北大召段)、郝桥镇三召乡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略) (略) 以南行审立项字【2024】95号、南行审立项字【2024】9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 (略)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 (略)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 (略) (略) 。 2.1.2建设内容:路面宽度8m(建设规模908m+298m), (略) 路面破损严重部分挖除重建, (略) 面标线等附属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5 00:00至2024-11-29 23:59,登录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 (略) (略) 公共 (略) 、河北省交 (略) 站,E招冀成 (略) http://**)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与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暗标) 编制,技术标 (暗标部分) 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宋璟大街 269 号 联系人: 赵珂 电话:0319-# 方式:投标人通过“E 招翼 (略) ”提出异议,提出当天应联系招标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可自行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回复。 注: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格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略) (略) 电话:0319-#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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