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南部片区望嶝道翔安东路-九溪路二期工程监理“评定分离”-控制价发布-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E(略)(略)Z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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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略)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http://**:98/zjxypjweb2/gcjl/ 。 5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中的 (略) 工程 ,等级为 一 级。 6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中的 (略) 工程 ,等级为 一 级,工程业绩中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 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05 10:15: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投递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65,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法 | ||||||||||||||||||||||||||||
开标时间 | 2024-12-05 10:15:00 | ||||||||||||||||||||||||||||
开标地点 | (略) (略) |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y;}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2{text-align:left;}span.X2{font-size:9.0pt;}p.X3{text-align:center;}span.X3{font-size:9.0pt;}p.X5{text-align:justify;}span.X7{font-size:9.0pt;}span.X8{font-size:9.0pt;}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费(酬金)告知单
日 期:2024年11月22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E(略)(略)Z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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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略)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http://**:98/zjxypjweb2/gcjl/ 。 5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中的 (略) 工程 ,等级为 一 级。 6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中的 (略) 工程 ,等级为 一 级,工程业绩中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 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05 10:15: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投递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65,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法 | ||||||||||||||||||||||||||||
开标时间 | 2024-12-05 10:15:00 | ||||||||||||||||||||||||||||
开标地点 | (略) (略) |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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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4年11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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