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池水河 (略) (略) 分流改造( (略) )及老旧破 (略) 改造变更增加工程补遗通知(三)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池水河 (略) (略) 分流改造( (略) )及老旧破 (略) 改造变更增加工程”补遗做出如下通知: 一、将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6 低价风险担保中“(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现金、保函各占50%),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较本项目最高限价下浮超过30%(不含),则仅能采用现金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现金、保函各占50%);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出具保函时,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名称,也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中付款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修改为“(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①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较本项目最高限价下浮达到20%以上(含20%),则只能采用现金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较本项目最高限价下浮为20%,现金不少于10%;②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较本项目最高限价下浮超过20%,每超过1%,则按方式①现金部分累计增加4%,(如:下浮21%,则现金不少于14%),以此类推(计算方法四舍五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出具保函时,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名称,也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中付款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二、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元(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89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角*分)。 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以本次发布为准,详见本通知附件。 四、本项目施工图以本次发布为准,详见本通知附件。 五、将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均修改为:*元。 六、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4时3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注: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及之前发布的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 (略) 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兴荣新成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4年11月22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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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池水河 (略) (略) 分流改造( (略) )及老旧破 (略) 改造变更增加工程补遗通知(三)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池水河 (略) (略) 分流改造( (略) )及老旧破 (略) 改造变更增加工程”补遗做出如下通知: 一、将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6 低价风险担保中“(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现金、保函各占50%),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较本项目最高限价下浮超过30%(不含),则仅能采用现金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现金、保函各占50%);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出具保函时,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名称,也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中付款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修改为“(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①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较本项目最高限价下浮达到20%以上(含20%),则只能采用现金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较本项目最高限价下浮为20%,现金不少于10%;②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较本项目最高限价下浮超过20%,每超过1%,则按方式①现金部分累计增加4%,(如:下浮21%,则现金不少于14%),以此类推(计算方法四舍五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出具保函时,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名称,也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中付款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二、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元(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89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角*分)。 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以本次发布为准,详见本通知附件。 四、本项目施工图以本次发布为准,详见本通知附件。 五、将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均修改为:*元。 六、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4时3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注: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及之前发布的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 (略) 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兴荣新成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4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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