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先行区泉港枢纽中心示范区开发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招标/资审公告
海丝先行区泉港枢纽中心示范区开发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招标/资审公告
海 (略) 泉港枢纽中 (略) 开发项目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略) (略) (略) 的海 (略) 泉港枢纽中 (略) 开发项目招标(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24第16号),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的提问
提问一:
1、招标文件资格文件格式中“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中“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处是否填写“海 (略) 泉港枢纽中 (略) 开发项目”;(2)此处“施工投标”是否应当改为“项目投标”
2、工程总承包合同P91页“②工程开工后,即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并完成建设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除不可抗力外,承包人在取得发包人、咨询人同意的前提下,变更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的,承包人还应按以下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其要求为:更换“项目负责人(略)元每人每次,施工项目负责人(略)元每人每次,设计负责人(略)元每人每次”。招标文件资格文件格式中“十一、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第2点“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总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万元违约金。”此处请明确缴纳金额。
3、招标文件要求:分包单位为 (略) 或分包单位与独立投标人 (略) /股份/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投标人及分包单位应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资质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100%的 (略) 。
请问:我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略) ,没有“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是否可以提供:加盖我单位注册所在地“市场 (略) /部门”相关印章的《企业章程》复印件,请明确?
答复:
1. 招标文件资格文件格式中填写明确为“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中“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 海 (略) 泉港枢纽中 (略) 开发项目(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项目投标”。
2. 招标文件资格文件格式中“十一、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第2点明确为“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总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20 万元违约金;勘察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0 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 万元违约金。”
3.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9项 第2点 关于设计施工一 (略) 的备注:“分包单位为 (略) 或分包单位与独立投标人 (略) /股份/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投标人及分包单位应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资质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100%的 (略) 。”修改为“分包单位为 (略) 或分包单位与独立投标人 (略) /股份/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投标人及分包单位应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资质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100%的 (略) 。”
提问二:
1、《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求填写“共同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1)请问“标段”是否无需填写?(2)本项目为投建营一体化,”施工投标“描述是否欠妥?
2、若为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提供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 (略) 是否需要加盖自己单位的印章?
3、按照 工程总承包合同 4.6.5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变更违约金不同,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的违约金是否可按照合同自行描述?
答复:
1. 招标文件资格文件格式中填写明确为“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中“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 海 (略) 泉港枢纽中 (略) 开发项目(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项目投标”。
2. 若为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提供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 (略) 需要加盖自己单位及牵头单位的印章。
3. 招标文件资格文件格式中“十一、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第2点明确为“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总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20 万元违约金;勘察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0 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 万元违约金。”
提问三:
招标文件资格文件格式中“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六、拟派出勘察负责人简要情况表”“七、拟派出设计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略) 落款是否为牵头单位名称?
答复:落款为牵头单位名称。
提问四:
一、海 (略) 泉港枢纽中 (略) 开发项目招标文件中工程总承包合同对材料价格和风险范围的相关约定,其涉及到预结算编制的依据;若表述不明确或不合理,将造成工程结算的扯皮:
1、电力及涉铁工程的人工费调差是否参照住建部门发布的人工系数?
2、总承包合同中材料价格以开工令发布前一 (略) 发布的《泉州工程造价管理》 (略) 材料信息价、定额基期价格为编制依据;因本项目建设期较长,预结算过程中材料价格前后差距预计较大,建议改为:按各个单体项目的开工令发布前一个月为基准日的《泉州工程造价管理》发布 (略) 信息价、定额基期价格及相关计价文件为编制依据进行计价。
3、专用合同条款第17.1.2条款主材调差范围:
①风险范围之外应增加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脚手架钢管、电线电缆、桥架、管材(含风管)、商品混合料(水泥稳定粒料)等主要材料。
②投标报价自主确定的风险费应剔除政策性调整。
③计价依据调整,招标文件及合同未约定可调整合同价格纳入风险范围与总承包合同前述条款矛盾(对泉港信息价及定额基期价没有的依据承包人自行咨询当地材料供应商的报价确定),建议删除此条款。
④建议剔除将为完成合同工期所采取的赶工措施作为固定价格风险范围,因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略)㎡,建设工期为3年,明显属于压缩后工期,根 (略) 相关文件,压缩工期超过20%应计取赶工费。
⑤因招标文件未约定发包人要求,建议删除:除属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变更及可调整情形外,承包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人要求范围内对设计图纸的修改、完善而出现的工程量变化,不调整合同价格。
二、本项目的估算总投资为58亿元,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估算约5.2亿;逾期竣工违约金限额为签约合同价款的5%,估算约2.75亿。虽符合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但对于中标单位会造成极大的负担,也不利于本项目的落地建设。近年来, (略) 多次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相关政策;建议下调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和工期逾期违约金限额比例,本项目为投建营项目,中标单位应将有限的资金利用到投资与建设方面,这样更有利本项目的实施建设。
答复:
1.电力及涉铁工程的人工费调差按 (略) 住房和 (略) 发布的人工费指数调整通知执行。
2.按各个单体项目的开工令发布前一个月为基准日的《泉州工程造价管理》发布 (略) 信息价、定额基期价格及相关计价文件为编制依据进行计价。
3.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中专用合同条款第17.1.2条款固定价格风险范围修改如下:
(1)承包人投标报价时已自主确定所有风险费(包含 (略) 场变化<除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规定需要列出的主要材料和设备: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砂石料、沥青及沥青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脚手架钢管、电线电缆、桥架、管材(含风管)、商品混合料(水泥稳定粒料)等外>、人工费依据《福建省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管理办法》(闽建筑[2018]28号)、机械费外、工期顺延(业主原因除外)等方面的风险);
(2)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包括不利物质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除外)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3)按合同工期完成所采取的赶工措施;
(4)承包人项目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增加,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设计与施工之间协调不周、管理不善造成返工浪费、施工机械设备选型增加费用、与第三人的分包、采购、劳资、融资纠纷产生的损失及费用;
(5)施工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其他确保安全的一切施工措施;
(6)工程所涉及的由承包人承担的一切保险、担保等费用;
(7)其他合同条款中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的内容。
4.履约保证金金额及逾期竣工违约金限额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不 (略) ,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传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11月22日
海 (略) 泉港枢纽中 (略) 开发项目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略) (略) (略) 的海 (略) 泉港枢纽中 (略) 开发项目招标(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24第16号),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的提问
提问一:
1、招标文件资格文件格式中“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中“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处是否填写“海 (略) 泉港枢纽中 (略) 开发项目”;(2)此处“施工投标”是否应当改为“项目投标”
2、工程总承包合同P91页“②工程开工后,即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并完成建设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除不可抗力外,承包人在取得发包人、咨询人同意的前提下,变更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的,承包人还应按以下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其要求为:更换“项目负责人(略)元每人每次,施工项目负责人(略)元每人每次,设计负责人(略)元每人每次”。招标文件资格文件格式中“十一、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第2点“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总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万元违约金。”此处请明确缴纳金额。
3、招标文件要求:分包单位为 (略) 或分包单位与独立投标人 (略) /股份/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投标人及分包单位应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资质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100%的 (略) 。
请问:我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略) ,没有“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是否可以提供:加盖我单位注册所在地“市场 (略) /部门”相关印章的《企业章程》复印件,请明确?
答复:
1. 招标文件资格文件格式中填写明确为“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中“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 海 (略) 泉港枢纽中 (略) 开发项目(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项目投标”。
2. 招标文件资格文件格式中“十一、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第2点明确为“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总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20 万元违约金;勘察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0 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 万元违约金。”
3.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9项 第2点 关于设计施工一 (略) 的备注:“分包单位为 (略) 或分包单位与独立投标人 (略) /股份/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投标人及分包单位应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资质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100%的 (略) 。”修改为“分包单位为 (略) 或分包单位与独立投标人 (略) /股份/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投标人及分包单位应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资质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100%的 (略) 。”
提问二:
1、《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求填写“共同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1)请问“标段”是否无需填写?(2)本项目为投建营一体化,”施工投标“描述是否欠妥?
2、若为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提供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 (略) 是否需要加盖自己单位的印章?
3、按照 工程总承包合同 4.6.5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变更违约金不同,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的违约金是否可按照合同自行描述?
答复:
1. 招标文件资格文件格式中填写明确为“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中“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 海 (略) 泉港枢纽中 (略) 开发项目(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项目投标”。
2. 若为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提供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 (略) 需要加盖自己单位及牵头单位的印章。
3. 招标文件资格文件格式中“十一、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第2点明确为“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总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20 万元违约金;勘察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0 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 万元违约金。”
提问三:
招标文件资格文件格式中“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六、拟派出勘察负责人简要情况表”“七、拟派出设计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略) 落款是否为牵头单位名称?
答复:落款为牵头单位名称。
提问四:
一、海 (略) 泉港枢纽中 (略) 开发项目招标文件中工程总承包合同对材料价格和风险范围的相关约定,其涉及到预结算编制的依据;若表述不明确或不合理,将造成工程结算的扯皮:
1、电力及涉铁工程的人工费调差是否参照住建部门发布的人工系数?
2、总承包合同中材料价格以开工令发布前一 (略) 发布的《泉州工程造价管理》 (略) 材料信息价、定额基期价格为编制依据;因本项目建设期较长,预结算过程中材料价格前后差距预计较大,建议改为:按各个单体项目的开工令发布前一个月为基准日的《泉州工程造价管理》发布 (略) 信息价、定额基期价格及相关计价文件为编制依据进行计价。
3、专用合同条款第17.1.2条款主材调差范围:
①风险范围之外应增加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脚手架钢管、电线电缆、桥架、管材(含风管)、商品混合料(水泥稳定粒料)等主要材料。
②投标报价自主确定的风险费应剔除政策性调整。
③计价依据调整,招标文件及合同未约定可调整合同价格纳入风险范围与总承包合同前述条款矛盾(对泉港信息价及定额基期价没有的依据承包人自行咨询当地材料供应商的报价确定),建议删除此条款。
④建议剔除将为完成合同工期所采取的赶工措施作为固定价格风险范围,因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略)㎡,建设工期为3年,明显属于压缩后工期,根 (略) 相关文件,压缩工期超过20%应计取赶工费。
⑤因招标文件未约定发包人要求,建议删除:除属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变更及可调整情形外,承包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人要求范围内对设计图纸的修改、完善而出现的工程量变化,不调整合同价格。
二、本项目的估算总投资为58亿元,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估算约5.2亿;逾期竣工违约金限额为签约合同价款的5%,估算约2.75亿。虽符合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但对于中标单位会造成极大的负担,也不利于本项目的落地建设。近年来, (略) 多次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相关政策;建议下调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和工期逾期违约金限额比例,本项目为投建营项目,中标单位应将有限的资金利用到投资与建设方面,这样更有利本项目的实施建设。
答复:
1.电力及涉铁工程的人工费调差按 (略) 住房和 (略) 发布的人工费指数调整通知执行。
2.按各个单体项目的开工令发布前一个月为基准日的《泉州工程造价管理》发布 (略) 信息价、定额基期价格及相关计价文件为编制依据进行计价。
3.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中专用合同条款第17.1.2条款固定价格风险范围修改如下:
(1)承包人投标报价时已自主确定所有风险费(包含 (略) 场变化<除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规定需要列出的主要材料和设备: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砂石料、沥青及沥青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脚手架钢管、电线电缆、桥架、管材(含风管)、商品混合料(水泥稳定粒料)等外>、人工费依据《福建省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管理办法》(闽建筑[2018]28号)、机械费外、工期顺延(业主原因除外)等方面的风险);
(2)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包括不利物质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除外)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3)按合同工期完成所采取的赶工措施;
(4)承包人项目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增加,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设计与施工之间协调不周、管理不善造成返工浪费、施工机械设备选型增加费用、与第三人的分包、采购、劳资、融资纠纷产生的损失及费用;
(5)施工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其他确保安全的一切施工措施;
(6)工程所涉及的由承包人承担的一切保险、担保等费用;
(7)其他合同条款中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的内容。
4.履约保证金金额及逾期竣工违约金限额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不 (略) ,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传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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