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南虹大桥内河码头及配套工程-房建工程配套仓库及管理用房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变更公告
(略) (略) 王江泾镇南虹大桥内河码头及配套工程-房建工程(配套仓库及管理用房)全过程咨询服务补充文件02号
各潜在投标单位:
1、本项目付款方式调整如下:
(1)工程监理费:具体付款如下:
1、完成合格工程量的30%后,支付监理费的25%;
2、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后,支付至监理费的40%;
3、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后,支付至监理费的6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监理费的90%;
5、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监理费余款 ;
(2)跟踪审计费:具体付款如下:
1、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后,支付跟踪审计费的4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跟踪审计费的90%;
3、工程审计完成后,付清跟踪审计费余款。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招标人分别支付至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配合单位。
2、如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02号不一致,以本补充文件02号为准。
建设单位: (略) (略)
代理机构:浙江 (略)
关于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南虹大桥内河码头及配套工程-房建工程(配套仓库及管理用房)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10:16:42
(略) (略) 王江泾镇南虹大桥内河码头及配套工程-房建工程(配套仓库及管理用房)全过程咨询服务补充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单位:
1、因本项目系统中创建公告文件时开标方式选择为“传统线下纸质开标”,与招标文件存在矛盾,故现明确为本项目的开评标方式为“传统线下纸质开标”,招标文件相关的“不见面电子开评标”内容及要求取消。
2、本项目采用“传统线下纸质开标”,纸质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如下: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商务标、技术标(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要求分开装订成册,分别密封。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仍按招标文件第11页3.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其他给定的相关投标文件格式进行制作。投标文件的签署按招标文件第13页“3.4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按招标文件第15页“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要求制作。
3、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修正为: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投标人可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 (略) (略) 299号兴业大厦521室(浙江 (略) ),收件人:吴先生;联系方式:#。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及时将快递单号告知代理机构,以便查收。截止2024年11月29日11:00,所有未寄达或未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4、如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01号不一致,以本补充文件01号为准。
建设单位: (略) (略)
代理机构:浙江 (略)
(略) (略) 王江泾镇南虹大桥内河码头及配套工程-房建工程(配套仓库及管理用房)全过程咨询服务补充文件02号
各潜在投标单位:
1、本项目付款方式调整如下:
(1)工程监理费:具体付款如下:
1、完成合格工程量的30%后,支付监理费的25%;
2、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后,支付至监理费的40%;
3、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后,支付至监理费的6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监理费的90%;
5、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监理费余款 ;
(2)跟踪审计费:具体付款如下:
1、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后,支付跟踪审计费的4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跟踪审计费的90%;
3、工程审计完成后,付清跟踪审计费余款。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招标人分别支付至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配合单位。
2、如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02号不一致,以本补充文件02号为准。
建设单位: (略) (略)
代理机构:浙江 (略)
关于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南虹大桥内河码头及配套工程-房建工程(配套仓库及管理用房)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10:16:42
(略) (略) 王江泾镇南虹大桥内河码头及配套工程-房建工程(配套仓库及管理用房)全过程咨询服务补充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单位:
1、因本项目系统中创建公告文件时开标方式选择为“传统线下纸质开标”,与招标文件存在矛盾,故现明确为本项目的开评标方式为“传统线下纸质开标”,招标文件相关的“不见面电子开评标”内容及要求取消。
2、本项目采用“传统线下纸质开标”,纸质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如下: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商务标、技术标(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要求分开装订成册,分别密封。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仍按招标文件第11页3.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其他给定的相关投标文件格式进行制作。投标文件的签署按招标文件第13页“3.4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按招标文件第15页“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要求制作。
3、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修正为: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投标人可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 (略) (略) 299号兴业大厦521室(浙江 (略) ),收件人:吴先生;联系方式:#。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及时将快递单号告知代理机构,以便查收。截止2024年11月29日11:00,所有未寄达或未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4、如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01号不一致,以本补充文件01号为准。
建设单位: (略) (略)
代理机构:浙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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