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越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澄清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仁寿县越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条给定的安全生产措施费 (略).23 元,安全生产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清单时应将此项费用一并列在清单为“工程名称: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的工程项目总价表中。开标时间不变,其他内容不变,请知悉! 四川策信 (略) 2024年11月25日

澄清公告.pdf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条给定的安全生产措施费 (略).23 元,安全生产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清单时应将此项费用一并列在清单为“工程名称: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的工程项目总价表中。开标时间不变,其他内容不变,请知悉! 四川策信 (略) 2024年11月25日

澄清公告.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