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公示内容的更正
关于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公示内容的更正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示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示为准。
更改内容为:
1. 原公示日期:2024-08-26
2. 原公示内容:根据《河 (略) 等五部门转发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冀银保监发【2021】9号文件,我镇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8月30日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已完成,共计47户,#.11元。
更正为:根据《河 (略) 等五部门转发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冀银保监发【2021】9号文件,我镇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8月30日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已完成,共计47户,#.47元。
监督电话:
(略) (略) :0310-#
省级监督电话:#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示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示为准。
更改内容为:
1. 原公示日期:2024-08-26
2. 原公示内容:根据《河 (略) 等五部门转发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冀银保监发【2021】9号文件,我镇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8月30日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已完成,共计47户,#.11元。
更正为:根据《河 (略) 等五部门转发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冀银保监发【2021】9号文件,我镇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8月30日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已完成,共计47户,#.47元。
监督电话:
(略) (略) :0310-#
省级监督电话:#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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