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沧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2024年沧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2024年沧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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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2024年沧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沧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沧县发 (略) 以沧县发改招标核准2024-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4年沧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2建设地点:沧县刘家庙乡、汪家铺乡共2个乡镇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灌溉排水和节水工程、田 (略) 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结束止。 6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监理标准规范要求。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3 09:00至2024-11-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3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冀招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代理费的收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付费主体:中标人。平台使用情况: (略) 名称:冀招 (略) (http://**)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施工:合同估算价<*,收费金额880元/标段;*≤概(估)算<*,收费金额1280元/标段;*≤概(估)算<*,收费金额15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以上(含*),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沧县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0号 联系人:刘阁 电话:03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百圆 (略) 地址:河 (略) (略) (略) 37号双维大厦6层 联系人:李静 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县发 (略)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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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2024年沧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3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5日 2、原公告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内容:“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更正为:“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公告提交单位(盖章) 2024年11月25日 |
2024年沧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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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2024年沧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沧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沧县发 (略) 以沧县发改招标核准2024-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4年沧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2建设地点:沧县刘家庙乡、汪家铺乡共2个乡镇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灌溉排水和节水工程、田 (略) 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结束止。 6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监理标准规范要求。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3 09:00至2024-11-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3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冀招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代理费的收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付费主体:中标人。平台使用情况: (略) 名称:冀招 (略) (http://**)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施工:合同估算价<*,收费金额880元/标段;*≤概(估)算<*,收费金额1280元/标段;*≤概(估)算<*,收费金额15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以上(含*),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沧县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0号 联系人:刘阁 电话:03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百圆 (略) 地址:河 (略) (略) (略) 37号双维大厦6层 联系人:李静 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县发 (略)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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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2024年沧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3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5日 2、原公告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内容:“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更正为:“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公告提交单位(盖章) 2024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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