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婺城区森林督查和补充林地库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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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婺城区森林督查和补充林地库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婺城区森林督查和补充林地库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 (略) 森林督查和补充林地库建设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ZFCG264

项目名称:2024 (略) 森林督查和补充林地库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 (略) 森林督查和补充林地库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 (略) 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98号)、《国家林 (略) 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占用林地定额测算和推进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87号)、《浙 (略) 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3〕13号)、《浙 (略) 关于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浙林资〔2021〕34号)和《浙 (略) 关于稳步推进补充林地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要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现需开 (略) 森林督查和建设补充林地库工作。此项工作旨在开展图斑监测并统筹开展森林督查图斑核实,有序实施使用林地定额与补充林地库挂钩调控,切实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实现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结 (略) 实际,开展2024 (略) 森林督查和补充林地库建设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根 (略) 要求调整完成时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 (略) (略) 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双龙南街858号金华财富大厦( (略) 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 (略) (略) 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华龙南街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谭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略)

质疑联系人:王怡卉

质疑联系方式:0579-(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创新街18号南西楼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彭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略)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略) 2666号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略)


(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略)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4年婺城区森林督查和补充林地库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 (略) 森林督查和补充林地库建设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ZFCG264

项目名称:2024 (略) 森林督查和补充林地库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 (略) 森林督查和补充林地库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 (略) 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98号)、《国家林 (略) 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占用林地定额测算和推进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87号)、《浙 (略) 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3〕13号)、《浙 (略) 关于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浙林资〔2021〕34号)和《浙 (略) 关于稳步推进补充林地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要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现需开 (略) 森林督查和建设补充林地库工作。此项工作旨在开展图斑监测并统筹开展森林督查图斑核实,有序实施使用林地定额与补充林地库挂钩调控,切实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实现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结 (略) 实际,开展2024 (略) 森林督查和补充林地库建设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根 (略) 要求调整完成时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 (略) (略) 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双龙南街858号金华财富大厦( (略) 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 (略) (略) 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华龙南街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谭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略)

质疑联系人:王怡卉

质疑联系方式:0579-(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创新街18号南西楼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彭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略)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略) 2666号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略)


(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略)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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