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美乡村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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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美乡村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宿松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美乡村)(项目编号:H7GC24A02G077)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下:

一、答疑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3.评标程序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价格优惠系数

现修改为:

a)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投标人的报价给予 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价格优惠系数为 0.998 ;(小微企业投标的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用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用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价格优惠系数为1)。

b)投标人为大型或中型企业,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依法分包,对于分包意向承诺函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含)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价格优惠系数为 0.998 。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大中型企业投标的提供分包意向承诺函,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价格优惠系数为1)(本项目不适用)

a)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投标人的报价给予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价格优惠系数为 0.997 ;(小微企业投标的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用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用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价格优惠系数为1)。

b)投标人为大型或中型企业,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依法分包,对于分包意向承诺函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含)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价格优惠系数为 0.999 。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大中型企业投标的提供分包意向承诺函,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价格优惠系数为1)(本项目不适用)

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不一致时以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宿松县 (略) 、安徽 (略)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 (略)

邮编:*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556-*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兹 (略)

地址:安徽省宿松县东北新 (略) 北侧兹元大厦

联系人:李工、王工

电话 :*、*

3、电子交易系统

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话 :*、0556-*

4、电子服务系统

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话 :*、0556-*

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宿松县东北 (略) 县政务中心综合楼2号楼

电话:0556—*

2024年11月25日

各潜在投标人:

宿松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美乡村)(项目编号:H7GC24A02G077)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下:

一、答疑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3.评标程序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价格优惠系数

现修改为:

a)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投标人的报价给予 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价格优惠系数为 0.998 ;(小微企业投标的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用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用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价格优惠系数为1)。

b)投标人为大型或中型企业,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依法分包,对于分包意向承诺函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含)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价格优惠系数为 0.998 。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大中型企业投标的提供分包意向承诺函,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价格优惠系数为1)(本项目不适用)

a)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投标人的报价给予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价格优惠系数为 0.997 ;(小微企业投标的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用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用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价格优惠系数为1)。

b)投标人为大型或中型企业,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依法分包,对于分包意向承诺函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含)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价格优惠系数为 0.999 。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大中型企业投标的提供分包意向承诺函,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价格优惠系数为1)(本项目不适用)

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不一致时以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宿松县 (略) 、安徽 (略)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 (略)

邮编:*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556-*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兹 (略)

地址:安徽省宿松县东北新 (略) 北侧兹元大厦

联系人:李工、王工

电话 :*、*

3、电子交易系统

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话 :*、0556-*

4、电子服务系统

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话 :*、0556-*

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宿松县东北 (略) 县政务中心综合楼2号楼

电话:0556—*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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