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电合同招标变更
外电合同招标变更
(略) 已于11月9日16:00结束,应答供应商只有1家,根据采购规定, (略) 信息:
“ (略) 外电合同”项目_ (略)
中 (略) (略) (略) 分公司就“ (略) 外电合同” (略) (略)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应答。
一、项目的背景、实施内容与规模
1.1项目背景: (略) 新建, (略) 外市电引入。
1.2实施内容与规模
采购内容: (略) 外电合同。
采购规模: (略) 新建一路70KVA外市电引入,包括10kV电缆、杆路等。
预算金额:不含税9.91万元(含税10.9993万元)
二、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国家营改增后要求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具有 (略) 需的相应生产或经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有能力提供 (略) 要求的技术及服务;
2.3.具有良好的资金及财务状况;
2.4.具 (略) 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2.5.提供的服务 (略) 业相关标准;
2.6.近三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年内无重大事故责任、 (略) 为、无履约司法纠纷或司法纠纷无过错声 (略) (略) 罚通知;
2.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谈、不接受代理服务。
三、项目报名与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将通过电子或纸质文件方式发送给报名的供应商,采购人接受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1月22日15时,应答文件应以纸质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到 (略) 区张马路44号电信大楼609室。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仅在(http://)、“ (略) 网” (http:/ 点击查看>> ) ,采购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 (略) 区张马路44号电信大楼609室
联系人:王明发
电子邮件:wangmingfa@ 点击查看>>
电话: 点击查看>>
六、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 (略) 网(http:/ 点击查看>> )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附加项
无
采购人:中 (略) (略) (略) 分公司
2016年11月14日
(略) 已于11月9日16:00结束,应答供应商只有1家,根据采购规定, (略) 信息:
“ (略) 外电合同”项目_ (略)
中 (略) (略) (略) 分公司就“ (略) 外电合同” (略) (略)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应答。
一、项目的背景、实施内容与规模
1.1项目背景: (略) 新建, (略) 外市电引入。
1.2实施内容与规模
采购内容: (略) 外电合同。
采购规模: (略) 新建一路70KVA外市电引入,包括10kV电缆、杆路等。
预算金额:不含税9.91万元(含税10.9993万元)
二、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国家营改增后要求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具有 (略) 需的相应生产或经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有能力提供 (略) 要求的技术及服务;
2.3.具有良好的资金及财务状况;
2.4.具 (略) 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2.5.提供的服务 (略) 业相关标准;
2.6.近三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年内无重大事故责任、 (略) 为、无履约司法纠纷或司法纠纷无过错声 (略) (略) 罚通知;
2.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谈、不接受代理服务。
三、项目报名与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将通过电子或纸质文件方式发送给报名的供应商,采购人接受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1月22日15时,应答文件应以纸质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到 (略) 区张马路44号电信大楼609室。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仅在(http://)、“ (略) 网” (http:/ 点击查看>> ) ,采购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 (略) 区张马路44号电信大楼609室
联系人:王明发
电子邮件:wangmingfa@ 点击查看>>
电话: 点击查看>>
六、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 (略) 网(http:/ 点击查看>> )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附加项
无
采购人:中 (略) (略) (略) 分公司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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