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处置项目更正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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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处置项目更正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凤阳 (略) 理厂污泥 (略) 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阳 (略) 理厂污泥 (略) 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服务需求中第4条内容:“供应商 (略) 置点应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处置点位于凤 (略) 内的,由采购人委托的凤阳县富春 (略) (以下简称“富春紫光”)负责免费运输;处置点位于凤 (略) 外的,仍由富春紫光负责运输,但由供应商承担每公里#/t的超界运输费用,并由供应商负责办理 (略) 置相关手续,确保依法依规落实到位。”现修改为:“供应商 (略) 置点应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处置点距凤阳 (略) 理厂距离≤35km以内的,由采购人负责免费运输,供应商负责合规运输监督;处置点距凤阳 (略) 理厂距离>35km的,污泥运输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由供应商负责办理 (略) 置相关手续,确保依法依规落实到位。”。

2、本项目开启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3日8点00分。解密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3日8时00分至2024年12月3日9时00分。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 (略)

地 址: (略) 凤阳县洪武大酒店南200米明中都旅游文化商业街12栋2楼

联系方式:0550-#、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明 (略)

地 址: (略) 凤阳县府 (略) 西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一鸣、卜旭东

电话:#、#

凤阳 (略) 理厂污泥 (略) 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阳 (略) 理厂污泥 (略) 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服务需求中第4条内容:“供应商 (略) 置点应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处置点位于凤 (略) 内的,由采购人委托的凤阳县富春 (略) (以下简称“富春紫光”)负责免费运输;处置点位于凤 (略) 外的,仍由富春紫光负责运输,但由供应商承担每公里#/t的超界运输费用,并由供应商负责办理 (略) 置相关手续,确保依法依规落实到位。”现修改为:“供应商 (略) 置点应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处置点距凤阳 (略) 理厂距离≤35km以内的,由采购人负责免费运输,供应商负责合规运输监督;处置点距凤阳 (略) 理厂距离>35km的,污泥运输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由供应商负责办理 (略) 置相关手续,确保依法依规落实到位。”。

2、本项目开启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3日8点00分。解密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3日8时00分至2024年12月3日9时00分。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 (略)

地 址: (略) 凤阳县洪武大酒店南200米明中都旅游文化商业街12栋2楼

联系方式:0550-#、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明 (略)

地 址: (略) 凤阳县府 (略) 西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一鸣、卜旭东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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