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攀中伊红运输线路-标段6变更公告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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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攀中伊红运输线路-标段6变更公告第2次

各投标方:

本项目特作如下澄清/变更:

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5)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略) 官网截图、税务事项通知书、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扫描件等”,所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不限于所列举的3种,其他能够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材料均可。

2、本项目(含标段5-12,共8个标段)招标文件附件《2025年攀中伊 (略) 招标要求》中“承运公司自有车辆达到5辆或以上,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车型为四桥车”修改为:

“投标人参与各个独立标段的投标,必须具备对应数量的自有车辆。各标段的自有车辆应为专车专用,专门服务于所投标的标段。

所有车辆均需为合法的运输货车,安装GPS定位系统。各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自有车辆要求如下:

2025年攀中伊 (略) -标段5 自有车辆3辆 四桥车或三桥车,或两桥车

2025年攀中伊 (略) -标段6 自有车辆3辆,四桥车或挂车

2025年攀中伊 (略) -标段7 自有车辆3辆,四桥车或挂车

2025年攀中伊 (略) -标段8 自有车辆2辆,四桥车或挂车

2025年攀中伊 (略) -标段9 自有车辆4辆,四桥车或三桥车,或两桥车

2025年攀中伊 (略) -标段10 自有车辆2辆 四桥车或挂车

2025年攀中伊 (略) -标段11 自有车辆2辆 四桥车或挂车

2025年攀中伊 (略) -标段12 自有车辆2辆 一辆为四桥车,另一辆为四桥车或挂车



投标企业必须确保自有车辆符合所投标的标段所需车辆数量,若投标多个标段,其应具备的自有车辆数量应累加计算(比如:若同时投标段5和6,自有车辆应具备至少6辆)。投标人每投标一个标段,若中标,其自有车辆则被锁定,所投该标段的自有车辆不能用于其他标段投标。”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

(略) 成都分公司

2024.11.26

各投标方:

本项目特作如下澄清/变更:

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5)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略) 官网截图、税务事项通知书、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扫描件等”,所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不限于所列举的3种,其他能够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材料均可。

2、本项目(含标段5-12,共8个标段)招标文件附件《2025年攀中伊 (略) 招标要求》中“承运公司自有车辆达到5辆或以上,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车型为四桥车”修改为:

“投标人参与各个独立标段的投标,必须具备对应数量的自有车辆。各标段的自有车辆应为专车专用,专门服务于所投标的标段。

所有车辆均需为合法的运输货车,安装GPS定位系统。各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自有车辆要求如下:

2025年攀中伊 (略) -标段5 自有车辆3辆 四桥车或三桥车,或两桥车

2025年攀中伊 (略) -标段6 自有车辆3辆,四桥车或挂车

2025年攀中伊 (略) -标段7 自有车辆3辆,四桥车或挂车

2025年攀中伊 (略) -标段8 自有车辆2辆,四桥车或挂车

2025年攀中伊 (略) -标段9 自有车辆4辆,四桥车或三桥车,或两桥车

2025年攀中伊 (略) -标段10 自有车辆2辆 四桥车或挂车

2025年攀中伊 (略) -标段11 自有车辆2辆 四桥车或挂车

2025年攀中伊 (略) -标段12 自有车辆2辆 一辆为四桥车,另一辆为四桥车或挂车



投标企业必须确保自有车辆符合所投标的标段所需车辆数量,若投标多个标段,其应具备的自有车辆数量应累加计算(比如:若同时投标段5和6,自有车辆应具备至少6辆)。投标人每投标一个标段,若中标,其自有车辆则被锁定,所投该标段的自有车辆不能用于其他标段投标。”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

(略) 成都分公司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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