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政大修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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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政大修招标变更



 

(略) (略) (略)

关于SZLH2016-T-012号标的补充通知

各谈判单位:

  经采购单位确认,SZLH2016-T-012号2016年市政大修项目谈判文件做如下变更:


1.将原谈判文件中“政府采购谈判邀请函/四、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略) 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1)响应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同时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审查;

(2)提供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正式员工,报名时须 (略) 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予以证明(原件、复印件)】;

(3)响应单位提供其谈判响应单位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略) 络系统集成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者投标单位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4)谈判响应单位在 (略) 市区必须有固 (略) 所及人员(如谈判响应单位非 (略) 市区注册的独 (略) 在 (略) 市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房屋租赁合 (略) 属员工近三 (略) 保证明及合法劳动合同复印件,售后服务机构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现修改为:“政府采购谈判邀请函/四、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略) 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1)响应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同时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审查;

(2)提供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正式员工,报名时须 (略) 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予以证明(原件、复印件)】;

(3)谈判响应单位在 (略) 市区必须有固 (略) 所及人员(如谈判响应单位非 (略) 市区注册的独 (略) 在 (略) 市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房屋租赁合 (略) 属员工近三 (略) 保证明及合法劳动合同复印件,售后服务机构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将原谈判文件中:“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自谈判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2016年 11 月 15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00时,下午1:30-4:00时,到 (略) (略) (略) ( (略) 市 (略) 区邓尉路3号5号楼101室) 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

现修改为:“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自谈判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2016年 11 月 1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00时,下午1:30-4:00时,到 (略) (略) (略) ( (略) 市 (略) 区邓尉路3号5号楼101室) 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

3. 将原谈判文件中:“谈判时间、地点: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17 日上午09:00-09:30( (略) 时间)

2、 谈判时间:2016年 11 月 17 日上午09:30( (略) 时间)

3、谈判地点: (略) 市三香 (略) (略) 二楼评标厅”

现修改为:“谈判时间、地点: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18日下午15:00-15:30( (略) 时间)

2、 谈判时间:2016年 11 月 18 日下午15:30( (略) 时间)

3、谈判地点: (略) 市三香 (略) (略) 二楼评标厅”

将原谈判文件中:附件(2)、谈判供应商情况表


谈判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14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14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 (略) 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 (略) 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 (略) 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现修改为:附件(2)、谈判供应商情况表


谈判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15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15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 (略) 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 (略) 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 (略) 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补充公告为谈判 (略) 分,未作修改的内容,以原谈判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略) (略) (略)

* 日


 



 

(略) (略) (略)

关于SZLH2016-T-012号标的补充通知

各谈判单位:

  经采购单位确认,SZLH2016-T-012号2016年市政大修项目谈判文件做如下变更:


1.将原谈判文件中“政府采购谈判邀请函/四、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略) 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1)响应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同时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审查;

(2)提供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正式员工,报名时须 (略) 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予以证明(原件、复印件)】;

(3)响应单位提供其谈判响应单位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略) 络系统集成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者投标单位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4)谈判响应单位在 (略) 市区必须有固 (略) 所及人员(如谈判响应单位非 (略) 市区注册的独 (略) 在 (略) 市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房屋租赁合 (略) 属员工近三 (略) 保证明及合法劳动合同复印件,售后服务机构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现修改为:“政府采购谈判邀请函/四、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略) 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1)响应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同时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审查;

(2)提供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正式员工,报名时须 (略) 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予以证明(原件、复印件)】;

(3)谈判响应单位在 (略) 市区必须有固 (略) 所及人员(如谈判响应单位非 (略) 市区注册的独 (略) 在 (略) 市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房屋租赁合 (略) 属员工近三 (略) 保证明及合法劳动合同复印件,售后服务机构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将原谈判文件中:“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自谈判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2016年 11 月 15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00时,下午1:30-4:00时,到 (略) (略) (略) ( (略) 市 (略) 区邓尉路3号5号楼101室) 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

现修改为:“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自谈判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2016年 11 月 1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00时,下午1:30-4:00时,到 (略) (略) (略) ( (略) 市 (略) 区邓尉路3号5号楼101室) 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

3. 将原谈判文件中:“谈判时间、地点: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17 日上午09:00-09:30( (略) 时间)

2、 谈判时间:2016年 11 月 17 日上午09:30( (略) 时间)

3、谈判地点: (略) 市三香 (略) (略) 二楼评标厅”

现修改为:“谈判时间、地点: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18日下午15:00-15:30( (略) 时间)

2、 谈判时间:2016年 11 月 18 日下午15:30( (略) 时间)

3、谈判地点: (略) 市三香 (略) (略) 二楼评标厅”

将原谈判文件中:附件(2)、谈判供应商情况表


谈判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14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14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 (略) 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 (略) 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 (略) 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现修改为:附件(2)、谈判供应商情况表


谈判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15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15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 (略) 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 (略) 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 (略) 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补充公告为谈判 (略) 分,未作修改的内容,以原谈判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略)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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