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琅琊区西涧街道、三官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更正公告
2024年琅琊区西涧街道、三官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 (略) 西涧街道、三官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磋商文件P22~23页6.2资信评审细则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供应商业绩 | 20分 | 投标供应商自 2019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每具有一项施工总投资额在1000 万元(或以上)(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工程、高标准农田工程、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工程、土地整治复垦项目)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业绩的得10分,本项最多得20分。 评审核验标书中的下述文件、材料(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二者缺一不可) :①咨询服务合同;②咨询成果报告(文件)。咨询成果报告(文件)是指投标人作为跟踪审计(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出具的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工程竣工(或完工)审计报告主要页面。时间以咨询成果报告(文件)出具时间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反映项目类型、完成时间等内容的,应另行提供委托单位出具并加盖其公章的证明材料。 3.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项、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如:第一项业绩评审合格得10 分,评审第二项业绩不符合要求,即使投标文件中还有排序第三项的业绩,也不予评审。 |
现更正为: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供应商业绩 | 20分 | 投标供应商自 2019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以咨询成果报告(文件)出具时间为准) 每具有一项施工总投资额在1000 万元(或以上)(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工程、高标准农田工程、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工程、土地整治复垦项目)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业绩的得10分,本项最多得20分。 评审核验标书中的下述文件、材料(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二者缺一不可) :①咨询服务合同;②咨询成果报告(文件)。咨询成果报告(文件)是指投标人作为跟踪审计(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出具的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工程竣工(或完工)审计报告主要页面。时间以咨询成果报告(文件)出具时间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反映项目类型、完成时间等内容的,应另行提供委托单位出具并加盖其公章的证明材料。 3.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项、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如:第一项业绩评审合格得10 分,评审第二项业绩不符合要求,即使投标文件中还有排序第三项的业绩,也不予评审。 |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9号
联系电话: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泽普 (略)
地 址:来安县南大街157号(峰汇国际)13幢A座1417室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曹仕芳
电 话:055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 (略) 西涧街道、三官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磋商文件P22~23页6.2资信评审细则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供应商业绩 | 20分 | 投标供应商自 2019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每具有一项施工总投资额在1000 万元(或以上)(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工程、高标准农田工程、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工程、土地整治复垦项目)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业绩的得10分,本项最多得20分。 评审核验标书中的下述文件、材料(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二者缺一不可) :①咨询服务合同;②咨询成果报告(文件)。咨询成果报告(文件)是指投标人作为跟踪审计(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出具的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工程竣工(或完工)审计报告主要页面。时间以咨询成果报告(文件)出具时间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反映项目类型、完成时间等内容的,应另行提供委托单位出具并加盖其公章的证明材料。 3.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项、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如:第一项业绩评审合格得10 分,评审第二项业绩不符合要求,即使投标文件中还有排序第三项的业绩,也不予评审。 |
现更正为: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供应商业绩 | 20分 | 投标供应商自 2019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以咨询成果报告(文件)出具时间为准) 每具有一项施工总投资额在1000 万元(或以上)(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工程、高标准农田工程、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工程、土地整治复垦项目)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业绩的得10分,本项最多得20分。 评审核验标书中的下述文件、材料(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二者缺一不可) :①咨询服务合同;②咨询成果报告(文件)。咨询成果报告(文件)是指投标人作为跟踪审计(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出具的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工程竣工(或完工)审计报告主要页面。时间以咨询成果报告(文件)出具时间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反映项目类型、完成时间等内容的,应另行提供委托单位出具并加盖其公章的证明材料。 3.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项、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如:第一项业绩评审合格得10 分,评审第二项业绩不符合要求,即使投标文件中还有排序第三项的业绩,也不予评审。 |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9号
联系电话: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泽普 (略)
地 址:来安县南大街157号(峰汇国际)13幢A座14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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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陈工 曹仕芳
电 话:0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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