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盛景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五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略)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和美盛景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05 10:00:00,更正为:2024-12-13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05 10:00:00,更正为:2024-12-13 10:00:00。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八、商务要求中★(三)报价要求“15.税费:以上述不含税费用之和按税费比例计算(列明各税费详细的计算过程)。
以上述费用之和按税费比率计算,税费按各投标人纳税人身份的比例计算并符合现行政策法规,投标人应明确各自纳税人身份。(说明:投标人纳税人身份提供电子税务系统纳税人身份资格截图,若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供应商税率应符合供应商纳税人身份变化及政府政策法规(未按要求响应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投标报价中税率享受减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证明资料和税务部门减免税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更正为:★(三)报价要求“15.税费:以上述不含税费用之和按税费比例计算(列明各税费详细的计算过程)。
以上述费用之和按税费比率计算,税费按各投标人纳税人身份的比例计算并符合现行政策法规,投标人应明确各自纳税人身份。(说明:投标人纳税人身份提供电子税务系统纳税人身份资格截图,若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供应商税率应符合供应商纳税人身份变化及政府政策法规(未按要求响应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投标报价中税率享受减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证明资料,若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八、商务要求中★(三)报价要求“18.投标人配置服务人员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等,投标人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须提供政府部门相应证明材料或政策文件及投标人的情况说明,如为配置服务人员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配置服务人员应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认定情况材料及已享受优惠或减免任意一次的凭证),并承诺享受优惠或减免的人员是真实有效的,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更正为:“18.投标人配置服务人员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等,投标人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须提供政府部门相应证明材料或政策文件及投标人的情况说明,如为配置服务人员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复印件,并承诺享受优惠或减免的人员是真实有效的,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6日
名称: (略) (略) 和盛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和 (略) 139号
联系方式:028-(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028-(略)
项目联系人:钟旭磊
电话:028-(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6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略)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和美盛景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05 10:00:00,更正为:2024-12-13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05 10:00:00,更正为:2024-12-13 10:00:00。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八、商务要求中★(三)报价要求“15.税费:以上述不含税费用之和按税费比例计算(列明各税费详细的计算过程)。
以上述费用之和按税费比率计算,税费按各投标人纳税人身份的比例计算并符合现行政策法规,投标人应明确各自纳税人身份。(说明:投标人纳税人身份提供电子税务系统纳税人身份资格截图,若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供应商税率应符合供应商纳税人身份变化及政府政策法规(未按要求响应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投标报价中税率享受减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证明资料和税务部门减免税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更正为:★(三)报价要求“15.税费:以上述不含税费用之和按税费比例计算(列明各税费详细的计算过程)。
以上述费用之和按税费比率计算,税费按各投标人纳税人身份的比例计算并符合现行政策法规,投标人应明确各自纳税人身份。(说明:投标人纳税人身份提供电子税务系统纳税人身份资格截图,若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供应商税率应符合供应商纳税人身份变化及政府政策法规(未按要求响应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投标报价中税率享受减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证明资料,若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八、商务要求中★(三)报价要求“18.投标人配置服务人员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等,投标人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须提供政府部门相应证明材料或政策文件及投标人的情况说明,如为配置服务人员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配置服务人员应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认定情况材料及已享受优惠或减免任意一次的凭证),并承诺享受优惠或减免的人员是真实有效的,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更正为:“18.投标人配置服务人员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等,投标人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须提供政府部门相应证明材料或政策文件及投标人的情况说明,如为配置服务人员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复印件,并承诺享受优惠或减免的人员是真实有效的,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6日
名称: (略) (略) 和盛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和 (略) 139号
联系方式:028-(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028-(略)
项目联系人:钟旭磊
电话:028-(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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