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补充造价战略合作机构澄清修改通知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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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补充造价战略合作机构澄清修改通知01

安徽 (略) 补充造价战略合作机构 澄清修改通知01

【信息时间:2024-11-26 阅读次数: 】

安徽 (略) 补充造价战略合作机构答疑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AHXZ-2024-01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安徽 (略) 补充造价战略合作机构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二、答疑信息

问:评标办法人员配置中要求拟派造价师证书注册单位与目前工作单位名称一致,我单位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与目前工作单位一致, (略) 分公司缴纳,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社保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答疑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比选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安徽 (略)

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人:牟工

联系电话:0558-*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涡 (略)

地址:涡 (略) 西 (略) 管委会七楼

联系方式:0558-*

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安徽 (略) 补充造价战略合作机构答疑公告.pdf

安徽 (略) 补充造价战略合作机构 澄清修改通知01

【信息时间:2024-11-26 阅读次数: 】

安徽 (略) 补充造价战略合作机构答疑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AHXZ-2024-01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安徽 (略) 补充造价战略合作机构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二、答疑信息

问:评标办法人员配置中要求拟派造价师证书注册单位与目前工作单位名称一致,我单位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与目前工作单位一致, (略) 分公司缴纳,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社保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答疑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比选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安徽 (略)

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人:牟工

联系电话:0558-*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涡 (略)

地址:涡 (略) 西 (略) 管委会七楼

联系方式: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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