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2024年度第二批江西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06包项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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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2024年度第二批江西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06包项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第二批江西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06包)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场 (略)
(略) 域 江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09:45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梅、聂亮、范丹萍
项目联系电话 0791-*
采购单位 (略) 场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京东大道11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91-*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合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红谷北大道968号绿地外滩公馆写字楼19栋4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91-*

江西合 (略) 关于2024年度第二批江西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06包)(项目编号:HSH2024G122-06-D02)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SH2024G122-06-D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第二批江西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06包)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原公告的中标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中“三、商务要求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中标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方先支付合同总价的30%;合同签订后中标方积极履约且无违约情形,采购人30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待服务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再支付合同款的40%,并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方须开具合法、等额并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签定合同后,中标方按照有关法律 (略) 要求组织实施产品质量抽查工作;检验结束后,中标方交付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等材料;省局对中标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决定最后的验收结果。”修改为“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中标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方先支付合同总价的40%;待服务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尾款的60%,并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方须开具合法、等额并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签定合同后,中标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要求组织实施产品质量抽查工作;检验结束后,中标方交付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等材料;采购人对中标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决定最后的验收结果。”;第五章合同条款同步修改。其它事项不变,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 (略)

地址: (略) 京东大道1139号

联系方式:0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合 (略)

地址: (略) (略) 红谷北大道968号绿地外滩公馆写字楼19栋406室

联系方式:0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梅、聂亮、范丹萍

电话:07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第二批江西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06包)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场 (略)
(略) 域 江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09:45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梅、聂亮、范丹萍
项目联系电话 0791-*
采购单位 (略) 场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京东大道11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91-*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合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红谷北大道968号绿地外滩公馆写字楼19栋4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91-*

江西合 (略) 关于2024年度第二批江西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06包)(项目编号:HSH2024G122-06-D02)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SH2024G122-06-D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第二批江西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06包)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原公告的中标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中“三、商务要求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中标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方先支付合同总价的30%;合同签订后中标方积极履约且无违约情形,采购人30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待服务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再支付合同款的40%,并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方须开具合法、等额并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签定合同后,中标方按照有关法律 (略) 要求组织实施产品质量抽查工作;检验结束后,中标方交付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等材料;省局对中标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决定最后的验收结果。”修改为“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中标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方先支付合同总价的40%;待服务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尾款的60%,并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方须开具合法、等额并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签定合同后,中标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要求组织实施产品质量抽查工作;检验结束后,中标方交付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等材料;采购人对中标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决定最后的验收结果。”;第五章合同条款同步修改。其它事项不变,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 (略)

地址: (略) 京东大道1139号

联系方式:0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合 (略)

地址: (略) (略) 红谷北大道968号绿地外滩公馆写字楼19栋406室

联系方式:0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梅、聂亮、范丹萍

电话: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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