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杏坛镇村社区垃圾统筹运输及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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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杏坛镇村社区垃圾统筹运输及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杏坛镇村(社区)垃圾统筹运输及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杏坛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15:33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57-#
采购单位 (略) (略) 杏坛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杏 (略) 333号政府大楼5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大良 (略) 5号拔萃科技大厦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7-#
附件:
附件1 附件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docx
附件2 2025年杏坛镇村(社区)垃圾统筹运输及管理服务项目报价表.docx
附件3 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杏坛镇村(社区)垃圾统筹运输及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说明报价表附件公式。

更正内容:

1、说明招标文件原附件“2025年杏坛镇村(社区)垃圾统筹运输及管理服务项目报价表”

原内容:备注:3.报价明细表述限于选用中文大写或阿拉伯数字小写,均已核定准确无误。表中的投标总价=每月垃圾站管理费×12(月)+垃圾压缩运输费综合单价×250(吨/日)×365(日/年)×3年,当合计金额与单价报价金额合计不一致时以单价报价中的金额修正。

现更改为:备注:3.报价明细表述限于选用中文大写或阿拉伯数字小写,均已核定准确无误。表中的投标总价=【每月垃圾站管理费×12(月)+垃圾压缩运输费综合单价×250(吨/日)×365(日/年)】×3年,当合计金额与单价报价金额合计不一致时以单价报价中的金额修正。

2、原招标公告“其他补充事宜”第4点:删除“开标 (略) (略) 龙江镇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层开标室(响应供应商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无需交纸质文件,远程开标,响应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 (略) 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 (略) 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 (略) 项目采购系统。投标文件在广东省 (略) http://**线上提交,投标供应商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交纸质文件,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3.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 (略) 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杏坛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略) (略) 杏 (略) 333号政府大楼5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广 (略)

地 址: (略) (略) 大良 (略) 5号拔萃科技大厦5楼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757-#

广东广 (略)

2024年11月27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杏坛镇村(社区)垃圾统筹运输及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杏坛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15:33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57-#
采购单位 (略) (略) 杏坛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杏 (略) 333号政府大楼5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大良 (略) 5号拔萃科技大厦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7-#
附件:
附件1 附件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docx
附件2 2025年杏坛镇村(社区)垃圾统筹运输及管理服务项目报价表.docx
附件3 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杏坛镇村(社区)垃圾统筹运输及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说明报价表附件公式。

更正内容:

1、说明招标文件原附件“2025年杏坛镇村(社区)垃圾统筹运输及管理服务项目报价表”

原内容:备注:3.报价明细表述限于选用中文大写或阿拉伯数字小写,均已核定准确无误。表中的投标总价=每月垃圾站管理费×12(月)+垃圾压缩运输费综合单价×250(吨/日)×365(日/年)×3年,当合计金额与单价报价金额合计不一致时以单价报价中的金额修正。

现更改为:备注:3.报价明细表述限于选用中文大写或阿拉伯数字小写,均已核定准确无误。表中的投标总价=【每月垃圾站管理费×12(月)+垃圾压缩运输费综合单价×250(吨/日)×365(日/年)】×3年,当合计金额与单价报价金额合计不一致时以单价报价中的金额修正。

2、原招标公告“其他补充事宜”第4点:删除“开标 (略) (略) 龙江镇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层开标室(响应供应商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无需交纸质文件,远程开标,响应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 (略) 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 (略) 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 (略) 项目采购系统。投标文件在广东省 (略) http://**线上提交,投标供应商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交纸质文件,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3.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 (略) 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杏坛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略) (略) 杏 (略) 333号政府大楼5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广 (略)

地 址: (略) (略) 大良 (略) 5号拔萃科技大厦5楼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757-#

广东广 (略)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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