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监控设备及安装等基础设施建设更正公告
连云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监控设备及安装等基础设施建设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监控设备及安装等基础设施建设 | ||
品目 | 火灾报警系统工程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人民政府宿城街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15:4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闫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8-#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人民政府宿城街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宿城 (略) 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华兴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2号汇源置地广场1#-1-628、62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闫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SQHX-C2024-0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监控设备及安装等基础设施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现变更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其他相关内容以本次附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4-11-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原采购文件中如有与本公告及附件冲突的,以本公告及附件为准。
2、各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录江苏省 (略) 苏采云系统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 (略) 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宿城街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宿城 (略) 1号
联系人:储主任
联系电话: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兴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86号8楼
联系人:闫工
联系电话:0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工
电话:051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无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监控设备及安装等基础设施建设 | ||
品目 | 火灾报警系统工程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人民政府宿城街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15:4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闫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8-#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人民政府宿城街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宿城 (略) 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华兴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2号汇源置地广场1#-1-628、62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闫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SQHX-C2024-0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监控设备及安装等基础设施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现变更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其他相关内容以本次附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4-11-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原采购文件中如有与本公告及附件冲突的,以本公告及附件为准。
2、各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录江苏省 (略) 苏采云系统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 (略) 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宿城街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宿城 (略) 1号
联系人:储主任
联系电话: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兴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86号8楼
联系人:闫工
联系电话:0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工
电话:051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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