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3a#建筑工匠学院实训大楼-装修部分的更正公告三
关于23a#建筑工匠学院实训大楼-装修部分的更正公告三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建设学校23a# (略) 实训大楼-装修部分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建设学校 | ||
(略) 域 | 广西壮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19:5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王川西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略) | ||
采购单位 | (略) 建设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1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盛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五洲交通大厦27层(原富雅国际金融广场A座2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GXS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建设学校23a# (略) 实训大楼-装修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付款方式 | (1)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按 (略) 相关规定执行后支付,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不得低于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最高不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满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3)工程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 1.第一期工程进度款支付:当项目完成工程量的35%时,支付第一期合同总造价的30%进度款。 2.第二期工程进度款支付:当项目完成工程量的90%时,支付第二期工程总造价的85%进度款。 3.第三期工程款支付:当项目完工验收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0%。 4.第四期工程款支付:结算审核后支付到结算造价的100%。 5.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当支付第四期工程结算款前,施工单位需转结算总价的3%的质量保修金到学校账户,保修期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 6.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满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7.工程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支付工程款前(略)方需要按要求提供等额发票。 |
2 | 第六章 合同文本→ 承包方式 | 合同承包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总价固定方式。 | 合同承包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暂定总价方式。 |
3 | 第六章 合同文本→工程款支付 | (1)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按 (略) 相关规定执行后支付,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不得低于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最高不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满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3)工程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 1.第一期工程进度款支付:当项目完成工程量的35%时,支付第一期合同总造价的30%进度款。 2.第二期工程进度款支付:当项目完成工程量的90%时,支付第二期工程总造价的85%进度款。 3.第三期工程款支付:当项目完工验收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0%。 4.第四期工程款支付:结算审核后支付到结算造价的100%。 5.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当支付第四期工程结算款前,施工单位需转结算总价的3%的质量保修金到学校账户,保修期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 6.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满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7.工程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支付工程款前(略)方需要按要求提供等额发票。 |
4 |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标准。 | 符合合格标准。 |
5 | 注: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有变已重新上传,请各供应商自行登 (略) (http://**)下载。 | / | / |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建设学校
地 址: (略) (略) 121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盛 (略)
地 址:五洲交通大厦27层(原富雅国际金融广场A座27层)
联系方式:077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王川西
电 话:0771-(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建设学校23a# (略) 实训大楼-装修部分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建设学校 | ||
(略) 域 | 广西壮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19:5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王川西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略) | ||
采购单位 | (略) 建设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1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盛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五洲交通大厦27层(原富雅国际金融广场A座2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GXS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建设学校23a# (略) 实训大楼-装修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付款方式 | (1)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按 (略) 相关规定执行后支付,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不得低于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最高不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满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3)工程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 1.第一期工程进度款支付:当项目完成工程量的35%时,支付第一期合同总造价的30%进度款。 2.第二期工程进度款支付:当项目完成工程量的90%时,支付第二期工程总造价的85%进度款。 3.第三期工程款支付:当项目完工验收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0%。 4.第四期工程款支付:结算审核后支付到结算造价的100%。 5.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当支付第四期工程结算款前,施工单位需转结算总价的3%的质量保修金到学校账户,保修期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 6.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满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7.工程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支付工程款前(略)方需要按要求提供等额发票。 |
2 | 第六章 合同文本→ 承包方式 | 合同承包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总价固定方式。 | 合同承包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暂定总价方式。 |
3 | 第六章 合同文本→工程款支付 | (1)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按 (略) 相关规定执行后支付,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不得低于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最高不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满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3)工程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 1.第一期工程进度款支付:当项目完成工程量的35%时,支付第一期合同总造价的30%进度款。 2.第二期工程进度款支付:当项目完成工程量的90%时,支付第二期工程总造价的85%进度款。 3.第三期工程款支付:当项目完工验收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0%。 4.第四期工程款支付:结算审核后支付到结算造价的100%。 5.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当支付第四期工程结算款前,施工单位需转结算总价的3%的质量保修金到学校账户,保修期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 6.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满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7.工程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支付工程款前(略)方需要按要求提供等额发票。 |
4 |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标准。 | 符合合格标准。 |
5 | 注: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有变已重新上传,请各供应商自行登 (略) (http://**)下载。 | / | / |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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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建设学校
地 址: (略) (略) 121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盛 (略)
地 址:五洲交通大厦27层(原富雅国际金融广场A座27层)
联系方式:077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王川西
电 话:077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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