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家具一批采购项目的修改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家具一批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略) (略) (略) 家具一批采购项目,因有供应商提出标前疑问,现根据 (略) (略) (略) 回函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五、技术要求”以及“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信息不公开部分”-“四、技术要求偏离表”中货物“床垫”的相关技术参数提问事项
答复:经采购单位核实研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现将招标文件中“床垫”的相关技术参数进行调整,如下:
床垫:“1、规格W*D*H(mm):(1000*2000*500)±20mm ”修改为:“1、规格W*D*H(mm):(1000*2000*50)±20mm”,其它参数要求保持不变。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五、技术要求”以及“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信息不公开部分”-“四、技术要求偏离表”中货物“密集柜1”的相关技术参数提问事项
答复:经采购单位核实研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现将招标文件中“密集柜1”的相关技术参数进行调整,如下:
密集柜1:“1、规格W*D*H(mm):(5150*2600*200)±20mm”修改为:“1、规格W*D*H(mm):(5150*2600*2000)±20mm”,其它参数要求保持不变。
三、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五、技术要求”以及“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信息不公开部分”-“四、技术要求偏离表”中货物“文件柜1、患者椅1、吊柜2”的相关技术参数提问事项
答复:经采购单位核实研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现将招标文件中“文件柜1、患者椅1、吊柜2”的相关技术参数进行调整,如下:
1、文件柜1 :“▲8、文件柜:检测依据:GB/T#-2017、GB/T #-2017、GB/T3324-2017检测要求:#醛释放量≤0.02mg/m3;苯、#苯、二#苯未检出;TVOC≤0.05mg/m3;氨释放量(干燥器法)未检出;外观:人造板件外观符合检测要求;人造板含水率符合检测要求;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耐冷热循环符合检测要求,耐干热达到5级,耐划痕符合检测要求;柜类强度和耐久性:拉门垂直加载试验”修改为:“▲8、文件柜:检测依据:GB/T#-2017、GB/T #-2018、GB/T3324-2017检测要求:#醛释放量≤0.02mg/m3;苯、#苯、二#苯未检出;TVOC≤0.05mg/m3;氨释放量(干燥器法)未检出;外观:人造板件外观符合检测要求;人造板含水率符合检测要求;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耐冷热循环符合检测要求,耐干热达到5级,耐划痕符合检测要求;柜类强度和耐久性:拉门垂直加载试验符合检测要求”,其它参数要求保持不变。
2、患者椅1:“▲7、患者椅检测依据:GB/T3324-2017、GB/T#-2017、GB/T #-2017检测要求:#醛释放量≤0.02mg/m3;苯、#苯、二#苯未检出、TVOC≤0.05mg/m3;氨释放量(干燥器法)未检出;漆膜耐干热达到1级;漆膜附着力打到1级;座面冲击试验符合检测要求;木制件外观符合检测要求;漆膜外观符合检测要求”修改为:“▲7、患者椅检测依据:GB/T3324-2017、GB/T #-2018、GB/T #-2018检测要求:#醛释放量≤0.02mg/m3;苯、#苯、二#苯未检出、TVOC≤0.05mg/m3;氨释放量(干燥器法)未检出;漆膜耐干热达到1级;漆膜附着力达到1级;座面冲击试验符合检测要求;木制件外观符合检测要求;漆膜外观符合检测要求”,其它参数要求保持不变。
3、吊柜2:“▲6、吊柜检测依据:GB/T#-2017、GB/T #-2017、GB/T3324-2017检测要求:#醛释放量≤0.02mg/m3;苯、#苯、二#苯未检出;TVOC≤0.05mg/m3;氨释放量(干燥器法)未检出;外观:人造板件外观符合检测要求;人造板含水率符合检测要求;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耐冷热循环符合检测要求,耐干热达到5级,耐划痕符合检测要求;柜类强度和耐久性:柜类强度和耐久性:拉门垂直加载试验符合检测要求”修改为:“▲6、吊柜检测依据:GB/T#-2017、GB/T #-2018、GB/T3324-2017检测要求:#醛释放量≤0.02mg/m3;苯、#苯、二#苯未检出;TVOC≤0.05mg/m3;氨释放量(干燥器法)未检出;外观:人造板件外观符合检测要求;人造板含水率符合检测要求;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耐冷热循环符合检测要求,耐干热达到5级,耐划痕符合检测要求;柜类强度和耐久性:拉门垂直加载试验符合检测要求”其它参数要求保持不变。
四、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六、样品提供要求”的相关提问事项
答复:经采购单位核实研究,不同的产品有其特定的常规生产工艺和材料要求,3D 打印产品则多采用化学、高分子材料及特定的打印技术。若提供3D打印的家具样品,无法体现供应商在常规生产条件下对产品质量、工艺的把控能力,不能满足采购方对产品的实际需求.且3D 打印材料的性能要求仅能满足外观需求无法达到特定机械性能(如拉伸强度、硬度等),因此本项目不可使用3D打印样品。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修改详见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见本公告附件)。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西乡街道乐园街6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宝安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新安街道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
电话:0755-#
(略)
(略) 宝安分公司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