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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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68-2444ZD1137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 (略) 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招标文件

变更内容:

条款

原内容

变更后内容

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商务部分”中“1.企业认证”

(一)评分内容: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3. 劳务派遣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上述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人力资源服务的,每提供1份得3分,最高得9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一)评分内容: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

上述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人力资源服务的,每提供1份得4.5分,最高得9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三、项目服务要求”中“(四)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承诺按照与采购单位约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派驻的工作人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从中标单位的管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扣除不足,采购单位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

2、中标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履行服务责任,派遣、调换派驻的工作人员须得到采购单位的同意。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引发管理或劳资纠纷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3、中标单位负责承担与派驻的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所涉及的经济补偿金。

4、中标单位须配合采购单 (略) (略) 导致的原派驻工作人员合同改签等相关事宜。

1、中标单位必须承诺按照与采购单位约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派驻的工作人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从中标单位的管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扣除不足,采购单位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

2、中标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履行服务责任,派遣、调换派驻的工作人员须得到采购单位的同意。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引发管理或劳资纠纷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3、中标单位须配合采购单 (略) (略) 导致的原派驻工作人员合同改签等相关事宜。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8日

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条款不变,特此通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120号

联系方式:邱老师 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06号

联系方式:0755-#/#-819

3.项目联系方式

杨女士(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0755-#; *@*q.com

葛先生(招投标其他业务咨询):0755-#转819;*@*q.com

(略) (略)

2024年11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68-2444ZD1137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 (略) 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招标文件

变更内容:

条款

原内容

变更后内容

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商务部分”中“1.企业认证”

(一)评分内容: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3. 劳务派遣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上述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人力资源服务的,每提供1份得3分,最高得9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一)评分内容: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

上述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人力资源服务的,每提供1份得4.5分,最高得9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三、项目服务要求”中“(四)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承诺按照与采购单位约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派驻的工作人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从中标单位的管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扣除不足,采购单位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

2、中标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履行服务责任,派遣、调换派驻的工作人员须得到采购单位的同意。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引发管理或劳资纠纷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3、中标单位负责承担与派驻的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所涉及的经济补偿金。

4、中标单位须配合采购单 (略) (略) 导致的原派驻工作人员合同改签等相关事宜。

1、中标单位必须承诺按照与采购单位约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派驻的工作人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从中标单位的管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扣除不足,采购单位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

2、中标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履行服务责任,派遣、调换派驻的工作人员须得到采购单位的同意。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引发管理或劳资纠纷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3、中标单位须配合采购单 (略) (略) 导致的原派驻工作人员合同改签等相关事宜。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8日

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条款不变,特此通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120号

联系方式:邱老师 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06号

联系方式:0755-#/#-819

3.项目联系方式

杨女士(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0755-#; *@*q.com

葛先生(招投标其他业务咨询):0755-#转819;*@*q.com

(略) (略)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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