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计工作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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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计工作招标变更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品目

服务/ (略) 管理服务/ (略) 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区 公告时间 * 日 18:10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更正日期 * 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行卫
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路2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老师 点击查看>> *0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大 (略)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尹行卫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略)
项目编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行卫
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本次变更日期: * 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 (略)
原公告地址:中 (略)

三、更正事项、内容:
(略) 文件
补充文件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一)关于投标文件提交资料的问题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24页要求须附投标截止 (略) 保缴纳证明原件的要求, (略) (略) 保的情况,出具的是实时状态,不补打以前月份的,因此,有的单位可能没有以前月份原件,有的单位即或有以前月份的原件,也基本是存档的孤本,装入标书后就再也没有了。因此,能否将此原件变更为复印件,同时原件评标时提供备查。
答复: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原件即可。其他月份若已有可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8页“1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5份,以及电子文本一套(光盘或U盘)”,招标文件第11页“(二)投标书的数量及签暑 1.投标书一式5份 (正本1份,副本4份)……”。请问,本次投标文件需提交一正几副?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密封于一个封袋内可以吗?
答复:本次投标文件需提交一正五副,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可以密封于一个封袋内。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22页“ (略) 概况表”中,“合同签定额”指的是建设项目 (略) 服务费金额?
答复: (略) 服务费,而非建设项目总投资。

(二)关于投标报价的问题
1、关于跟踪审计费报价的问题
问题四:招标文件第14页及第21页中,对于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的服务费报价说明报“自报浮动率”,可否理解为是报上浮率或下浮率?
答复:是,上浮和下浮均可以报。

问题五: (略) 文件中“投资审计标的报价表》中“本单位实施的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的服务费用(含竣工结算审计费)收费标准, (略) 跟踪审计的工作要求,参照《 (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 * 号. 沪价费[ * 号)的服务费率(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自报浮动率为: %”。请详细说明是报下浮率还是实际折扣率?
答复:对于下浮的情况,请报实际折扣后比率。

问题六:招标文件P21:“三、投资审计标的报价表中关于:本单位实施的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的服务费用(含竣工结算审计费)收费标准, (略) 跟踪审计的工作要求,参照《 (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 * 号、沪价费[ * 号)的服务费率(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自报浮动率为: %。”此处的浮动率如何填报?例若实际收费为标准收费的90%,此处是填报90%、还是填报-10%?请澄清说明:
答复:若实际收费为标准收费的90%,此处请填报90%。

综上,有关跟踪审计费的报价,简单举例说明如下:
例1:某投标单位拟参照《 (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 * 号、沪价费[ * 号)中服务费率的90% (略) 收费,那么在报价表中请填列“自报浮动率为:90%。”
例2:某投标单位拟参照《 (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 * 号、沪价费[ * 号)中服务费率的110% (略) 收费,那么在报价表中请填列“自报浮动率为:110%。”

2、关于竣工结算审计费报价的问题
1)关于基本审计费报价的问题
问题七: (略) 文件21页报价标中的“浮动率”、“下浮率”的定义和填写正负符号的规定。
根据招标文件第15页基本审计费的计算公式为标准收费*中标单位平均下浮率,这样下浮率的含义与常规理解不一致,按常规理解应为基本审计费=按《 (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得出的审计费*(1-中标单位的平均下浮率)
浮动按照《 (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说法,可理解为上浮率或下浮率,若照此理解,与招标文件第14页“ (略) 的审计项目, (略) 确定的项目浮动率(以上述平均浮动率为上限),作为费用计付的依据”可能有出入。
鉴于此,建议引入优惠率的概念,优惠率=1-下浮率。
答复:
第一,有关招标文件第14页中“浮动率”的解释,请见以上“1.关于跟踪审计费报价的问题”的答疑。
第二,有关招标文件第15页基本审计费的“下浮率”,即实际折扣后比率。

问题八:招标文件P21“三、投资审计标的报价表中本单位实施的竣工结算审计基本审计费收费标准,按照《 (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 * 号、沪价费[ * 号)计价的自报下浮率为: %”。此处理解为实际收费=标准收费(1-下浮率)。而招标文件P15:“基本审计费=按《 (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得出的审计费*中标单位的平均下浮率”。两者是否矛盾?请说明。
答复:两者不矛盾。前者是各家自报的下浮率,主要用于评标;后者是平均计算的下浮率,主要用于实际项目审计费用支付。

综上,有关竣工结算基本审计费的报价,简单举例说明如下:
某投标单位拟按照《 (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 * 号、沪价费[ * 号)中标准的90% (略) 收费,那么在报价表中请填列“自报下浮率为:90%。”

2)关于效益审计费报价的问题
问题九:招标文件中《投资审计标的报价表》中“本单位实施的竣工结算审计效益审计费(允许误差率以内(含)),自报收费比例为: %。本单位实施的竣工结算审计效益审计费(允许误差率以外),自报收费比例为: %。”我们对招标文件中评分要求:分别以15%和30%为上限,我们不太理解,另外对以上提及的允许误差率以内(含)及(允许误差率以外)区别我们也不理解,能否详细说明。
答复:
第一,招标文件第15页效益审计费的计算公式为效益审计费=送审金额*审减率*平均比例。本问题中的15%和30%即为前述公式中的“比例”在两种情况下的上限。这两种情况分别为“允许误差率以内(含)”和“允许误差率以外”。需补充说明的是,报价表中的比例是各投标单位自报的比例,主要用于评标;而前述公式中的“平均比例”是根据各中标单位投报的比例平均计算的比例,主要用于实际项目审计费用支付。
第二,有关“允许误差率以内(含)”及“(允许误差率以外)”的定义和区别,请详见招标文件后附“ (略) 建设 (略) 规定”。

问题十:招标文件P21“本单位实施的竣工结算审计效益审计费(允许误差率以内(含)),自报收费比例为: %”。此处的“(允许误差率以内(含))”请定义说明。
答复:有关“允许误差率以内(含)”的定义,请详见招标文件后附“ (略) 建设 (略) 规定”。

问题十一:招标文件P21“本单位实施的竣工结算审计效益审计费(允许误差率以外),自报收费比例为: %”。此处的“(允许误差率以外)”请定义说明。
答复:有关“允许误差率以外”的定义,请详见招标文件后附“ (略) 建设 (略) 规定”。

问题十二:根据招标文件P16页 第二章评标办法中(二)非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的竣工结算中第2条:“效益审计费:分别以15%和30%为上限,对审减率在制度允许误差范围内(含)和外两种情况自报效益审计费计费比例”,及招标文件P15页“效益审计费=项目送审金额*审减率*中标单位的平均比例”,此处效益审计费该如何报价?
答复:招标文件P16页第二章评标办法中(二)非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的竣工结算中第2条:“效益审计费:分别以15%和30%为上限,对审减率在制度允许误差范围内(含)和外两种情况自报效益审计费计费比例”,是指投标人应该区分“允许误差率以内(含)”和“允许误差率以外”两种情况,分别以15%和30%为上限自报计费比例,这两个比例主要用于评标之用。
招标文件P15页“效益审计费=项目送审金额*审减率*中标单位的平均比例”中的“平均比例”,是根据各中标单位投报的比例平均计算的比例,主要用于实际项目审计费用支付。

综上,有关竣工结算效益审计费的报价,简单举例说明如下:
投标单位甲对于审减率在允许误差率以内(含)的项目,自报收费比例为12%;对于审减率在允许误差率以外的项目,自报收费比例为16%。此处投报的12%和16%主要用于评标。
待评标结束,投标单位甲成为中标单位之一。根据各中标单位的报价计算得出的允许误差率以内(含)和允许误差率以外项目的平均比例分别为13%和23%,即所有中标单位均按照13%(允许误差率以内(含))和23%(允许误差率以外)来计付竣工结算效益审计费。
2016年度,投标单位甲完成了A、B两个项目。按 (略) 的《 (略) 建设 (略) 规定》,允许误差率为5%。因此:
A项目送审金额100万,审减率4%,则相应竣工结算效益审计费用为:100万*4%*13%=0.52万。
B项目送审金额100万,审减率6%,则相应竣工结算效益审计费用为:100万*6%*23%=1.38万。

(三)关于评标的问题
问题十三:招标文件第17页“二、商务标评分办法 3. (略) (略) 门奖惩情况(基本分3分,奖一项+1分、惩一项-1分,满分5分)”,第18页“被惩戒情况 5分”未提到“奖”,理解上以哪里的表述为准?
答复:第18页“被惩戒情况5分”应为“奖惩情况5分”,即与第17页“二、商务标评分办法3. (略) (略) 门奖惩情况(基本分3分,奖一项+1分、惩一项-1分,满分5分)”的意思一致。

问题十四: (略) 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里第19.投标文件递交和投标地址及要求第4小点中提及的开标后需由各投标人的拟派项 (略) 述标,每个投标人的述标时间不超过5分钟。
请问:本次述标顺序如何排定,是否需要使 (略) 述标,述标人如果有事是否可以由项目副组长代替述标?
答复:本次述标顺序按投标签到顺序排定。不需要使 (略) 述标。拟派项目组组长如确因故不能参加述标,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材料予以确认。

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招标公告中第六条“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评标会议”修改为:
(一)递交截止时间: * 日13:00。
(二)开、评标会议时间: * 日13:00∽17:00。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略) 市淞沪路20 (略) 江湾校区廖凯原楼103会议室。
招标文件中凡与上述修改内容不同的,均按照本 (略) 。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路2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 点击查看>> *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略) 大 (略)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尹行卫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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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略) 管理服务/ (略) 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区 公告时间 * 日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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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行卫
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路2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老师 点击查看>> *0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大 (略)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尹行卫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略)
项目编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行卫
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本次变更日期: * 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 (略)
原公告地址:中 (略)

三、更正事项、内容:
(略) 文件
补充文件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一)关于投标文件提交资料的问题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24页要求须附投标截止 (略) 保缴纳证明原件的要求, (略) (略) 保的情况,出具的是实时状态,不补打以前月份的,因此,有的单位可能没有以前月份原件,有的单位即或有以前月份的原件,也基本是存档的孤本,装入标书后就再也没有了。因此,能否将此原件变更为复印件,同时原件评标时提供备查。
答复: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原件即可。其他月份若已有可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8页“1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5份,以及电子文本一套(光盘或U盘)”,招标文件第11页“(二)投标书的数量及签暑 1.投标书一式5份 (正本1份,副本4份)……”。请问,本次投标文件需提交一正几副?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密封于一个封袋内可以吗?
答复:本次投标文件需提交一正五副,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可以密封于一个封袋内。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22页“ (略) 概况表”中,“合同签定额”指的是建设项目 (略) 服务费金额?
答复: (略) 服务费,而非建设项目总投资。

(二)关于投标报价的问题
1、关于跟踪审计费报价的问题
问题四:招标文件第14页及第21页中,对于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的服务费报价说明报“自报浮动率”,可否理解为是报上浮率或下浮率?
答复:是,上浮和下浮均可以报。

问题五: (略) 文件中“投资审计标的报价表》中“本单位实施的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的服务费用(含竣工结算审计费)收费标准, (略) 跟踪审计的工作要求,参照《 (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 * 号. 沪价费[ * 号)的服务费率(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自报浮动率为: %”。请详细说明是报下浮率还是实际折扣率?
答复:对于下浮的情况,请报实际折扣后比率。

问题六:招标文件P21:“三、投资审计标的报价表中关于:本单位实施的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的服务费用(含竣工结算审计费)收费标准, (略) 跟踪审计的工作要求,参照《 (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 * 号、沪价费[ * 号)的服务费率(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自报浮动率为: %。”此处的浮动率如何填报?例若实际收费为标准收费的90%,此处是填报90%、还是填报-10%?请澄清说明:
答复:若实际收费为标准收费的90%,此处请填报90%。

综上,有关跟踪审计费的报价,简单举例说明如下:
例1:某投标单位拟参照《 (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 * 号、沪价费[ * 号)中服务费率的90% (略) 收费,那么在报价表中请填列“自报浮动率为:90%。”
例2:某投标单位拟参照《 (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 * 号、沪价费[ * 号)中服务费率的110% (略) 收费,那么在报价表中请填列“自报浮动率为:110%。”

2、关于竣工结算审计费报价的问题
1)关于基本审计费报价的问题
问题七: (略) 文件21页报价标中的“浮动率”、“下浮率”的定义和填写正负符号的规定。
根据招标文件第15页基本审计费的计算公式为标准收费*中标单位平均下浮率,这样下浮率的含义与常规理解不一致,按常规理解应为基本审计费=按《 (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得出的审计费*(1-中标单位的平均下浮率)
浮动按照《 (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说法,可理解为上浮率或下浮率,若照此理解,与招标文件第14页“ (略) 的审计项目, (略) 确定的项目浮动率(以上述平均浮动率为上限),作为费用计付的依据”可能有出入。
鉴于此,建议引入优惠率的概念,优惠率=1-下浮率。
答复:
第一,有关招标文件第14页中“浮动率”的解释,请见以上“1.关于跟踪审计费报价的问题”的答疑。
第二,有关招标文件第15页基本审计费的“下浮率”,即实际折扣后比率。

问题八:招标文件P21“三、投资审计标的报价表中本单位实施的竣工结算审计基本审计费收费标准,按照《 (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 * 号、沪价费[ * 号)计价的自报下浮率为: %”。此处理解为实际收费=标准收费(1-下浮率)。而招标文件P15:“基本审计费=按《 (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得出的审计费*中标单位的平均下浮率”。两者是否矛盾?请说明。
答复:两者不矛盾。前者是各家自报的下浮率,主要用于评标;后者是平均计算的下浮率,主要用于实际项目审计费用支付。

综上,有关竣工结算基本审计费的报价,简单举例说明如下:
某投标单位拟按照《 (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 * 号、沪价费[ * 号)中标准的90% (略) 收费,那么在报价表中请填列“自报下浮率为:90%。”

2)关于效益审计费报价的问题
问题九:招标文件中《投资审计标的报价表》中“本单位实施的竣工结算审计效益审计费(允许误差率以内(含)),自报收费比例为: %。本单位实施的竣工结算审计效益审计费(允许误差率以外),自报收费比例为: %。”我们对招标文件中评分要求:分别以15%和30%为上限,我们不太理解,另外对以上提及的允许误差率以内(含)及(允许误差率以外)区别我们也不理解,能否详细说明。
答复:
第一,招标文件第15页效益审计费的计算公式为效益审计费=送审金额*审减率*平均比例。本问题中的15%和30%即为前述公式中的“比例”在两种情况下的上限。这两种情况分别为“允许误差率以内(含)”和“允许误差率以外”。需补充说明的是,报价表中的比例是各投标单位自报的比例,主要用于评标;而前述公式中的“平均比例”是根据各中标单位投报的比例平均计算的比例,主要用于实际项目审计费用支付。
第二,有关“允许误差率以内(含)”及“(允许误差率以外)”的定义和区别,请详见招标文件后附“ (略) 建设 (略) 规定”。

问题十:招标文件P21“本单位实施的竣工结算审计效益审计费(允许误差率以内(含)),自报收费比例为: %”。此处的“(允许误差率以内(含))”请定义说明。
答复:有关“允许误差率以内(含)”的定义,请详见招标文件后附“ (略) 建设 (略) 规定”。

问题十一:招标文件P21“本单位实施的竣工结算审计效益审计费(允许误差率以外),自报收费比例为: %”。此处的“(允许误差率以外)”请定义说明。
答复:有关“允许误差率以外”的定义,请详见招标文件后附“ (略) 建设 (略) 规定”。

问题十二:根据招标文件P16页 第二章评标办法中(二)非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的竣工结算中第2条:“效益审计费:分别以15%和30%为上限,对审减率在制度允许误差范围内(含)和外两种情况自报效益审计费计费比例”,及招标文件P15页“效益审计费=项目送审金额*审减率*中标单位的平均比例”,此处效益审计费该如何报价?
答复:招标文件P16页第二章评标办法中(二)非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的竣工结算中第2条:“效益审计费:分别以15%和30%为上限,对审减率在制度允许误差范围内(含)和外两种情况自报效益审计费计费比例”,是指投标人应该区分“允许误差率以内(含)”和“允许误差率以外”两种情况,分别以15%和30%为上限自报计费比例,这两个比例主要用于评标之用。
招标文件P15页“效益审计费=项目送审金额*审减率*中标单位的平均比例”中的“平均比例”,是根据各中标单位投报的比例平均计算的比例,主要用于实际项目审计费用支付。

综上,有关竣工结算效益审计费的报价,简单举例说明如下:
投标单位甲对于审减率在允许误差率以内(含)的项目,自报收费比例为12%;对于审减率在允许误差率以外的项目,自报收费比例为16%。此处投报的12%和16%主要用于评标。
待评标结束,投标单位甲成为中标单位之一。根据各中标单位的报价计算得出的允许误差率以内(含)和允许误差率以外项目的平均比例分别为13%和23%,即所有中标单位均按照13%(允许误差率以内(含))和23%(允许误差率以外)来计付竣工结算效益审计费。
2016年度,投标单位甲完成了A、B两个项目。按 (略) 的《 (略) 建设 (略) 规定》,允许误差率为5%。因此:
A项目送审金额100万,审减率4%,则相应竣工结算效益审计费用为:100万*4%*13%=0.52万。
B项目送审金额100万,审减率6%,则相应竣工结算效益审计费用为:100万*6%*23%=1.38万。

(三)关于评标的问题
问题十三:招标文件第17页“二、商务标评分办法 3. (略) (略) 门奖惩情况(基本分3分,奖一项+1分、惩一项-1分,满分5分)”,第18页“被惩戒情况 5分”未提到“奖”,理解上以哪里的表述为准?
答复:第18页“被惩戒情况5分”应为“奖惩情况5分”,即与第17页“二、商务标评分办法3. (略) (略) 门奖惩情况(基本分3分,奖一项+1分、惩一项-1分,满分5分)”的意思一致。

问题十四: (略) 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里第19.投标文件递交和投标地址及要求第4小点中提及的开标后需由各投标人的拟派项 (略) 述标,每个投标人的述标时间不超过5分钟。
请问:本次述标顺序如何排定,是否需要使 (略) 述标,述标人如果有事是否可以由项目副组长代替述标?
答复:本次述标顺序按投标签到顺序排定。不需要使 (略) 述标。拟派项目组组长如确因故不能参加述标,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材料予以确认。

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招标公告中第六条“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评标会议”修改为:
(一)递交截止时间: * 日13:00。
(二)开、评标会议时间: * 日13:00∽17:00。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略) 市淞沪路20 (略) 江湾校区廖凯原楼103会议室。
招标文件中凡与上述修改内容不同的,均按照本 (略) 。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路2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 点击查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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