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黄精绿色高产高效“千亩方”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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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黄精绿色高产高效“千亩方”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Q#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九华黄精绿色高产高效“千亩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货物需求-▲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12、在灯体位置的明显部位应有符合GB# 规定的安全标志”的内容更正为:“★12、在灯体位置的明显部位应有符合GB# 规定的安全标志”。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货物需求-生物有机肥-★12、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供应商须提供生物有机肥肥料登记证及生产许可证”的内容更正为:“★12、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供应商须提供生物有机肥肥料登记证”。

3、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其他要求-3、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调运的生物有机肥料,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每个样品采样量不少于500克),送检样品的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送检样品的代表数量按样品所代表肥料数量进行计算,比如供货总量为1000吨,共送检10个样品,每个样品就代表1000吨/10个=100吨,此为例子,具体送检样品以实际情况为准。”的内容更正为:“3、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调运的生物有机肥料,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每个样品采样量不少于500克)。送检样品的代表数量按样品所代表肥料数量进行计算,比如供货总量为1000吨,共送检10个样品,每个样品就代表1000吨/10个=100吨,此为例子,具体送检样品以实际情况为准。”

4、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其他要求-8、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本项目要求分期分批完成供货。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供货通知后3日历天内将肥料送到购肥人指定的地点。11月30日之前,成交供应商须将所有签单、台账、照片等资料经农户、镇街确认盖章后上交采购人审核验收。”的内容更正为:“8、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本项目要求分期分批完成供货。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供货通知后3日历天内将肥料送到购肥人指定的地点。供货及安装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将所有签单、台账、照片等资料经农户、镇街确认盖章后上交采购人审核验收”。

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调整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更改为“2024年12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青阳县蓉 (略) 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 (略)

地 址: (略) 青阳县蓉 (略) 31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军杰

电   话:#

五、附件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Q#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九华黄精绿色高产高效“千亩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货物需求-▲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12、在灯体位置的明显部位应有符合GB# 规定的安全标志”的内容更正为:“★12、在灯体位置的明显部位应有符合GB# 规定的安全标志”。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货物需求-生物有机肥-★12、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供应商须提供生物有机肥肥料登记证及生产许可证”的内容更正为:“★12、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供应商须提供生物有机肥肥料登记证”。

3、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其他要求-3、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调运的生物有机肥料,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每个样品采样量不少于500克),送检样品的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送检样品的代表数量按样品所代表肥料数量进行计算,比如供货总量为1000吨,共送检10个样品,每个样品就代表1000吨/10个=100吨,此为例子,具体送检样品以实际情况为准。”的内容更正为:“3、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调运的生物有机肥料,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每个样品采样量不少于500克)。送检样品的代表数量按样品所代表肥料数量进行计算,比如供货总量为1000吨,共送检10个样品,每个样品就代表1000吨/10个=100吨,此为例子,具体送检样品以实际情况为准。”

4、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其他要求-8、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本项目要求分期分批完成供货。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供货通知后3日历天内将肥料送到购肥人指定的地点。11月30日之前,成交供应商须将所有签单、台账、照片等资料经农户、镇街确认盖章后上交采购人审核验收。”的内容更正为:“8、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本项目要求分期分批完成供货。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供货通知后3日历天内将肥料送到购肥人指定的地点。供货及安装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将所有签单、台账、照片等资料经农户、镇街确认盖章后上交采购人审核验收”。

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调整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更改为“2024年12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青阳县蓉 (略) 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 (略)

地 址: (略) 青阳县蓉 (略) 31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军杰

电   话:#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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