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结余资金通信装备采购第11包澄清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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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结余资金通信装备采购第11包澄清公告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能力提升项目(结余资金)通信装备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通信设备/其他通信设备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
(略) 域 黑龙江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16:08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28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冰、崔明飞
项目联系电话 0451-*转3092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黑龙 (略) (略) (略) 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助理0451-*
代理机构名称 中资国际工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永丰大街8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冰、崔明飞0451-*转309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H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能力提升项目(结余资金)通信装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能力提升项目(结余资金)通信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ZZ*HW*

本项目澄清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3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代理报酬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计价标准下浮30%收取代理报酬。代理报酬由中标人支付。”

修改为:“10.13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代理报酬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计价标准下浮30%收取代理报酬。代理报酬由招标人及中标人共同支付,招标人支付0.*元,剩余由中标人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澄清修改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 (略) ,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文件。请各投标人应注意 (略) 上发出的变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变更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纪 (略)

电话:0451-*

招标人: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黑龙 (略) (略) (略) 99号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刘冰、崔明飞

联系电话:0451-*转3092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黑龙 (略) (略) (略) 99号        

联系方式:张助理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永丰大街88号            

联系方式:刘冰、崔明飞0451-*转3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冰、崔明飞

电 话:  0451-*转309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能力提升项目(结余资金)通信装备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通信设备/其他通信设备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
(略) 域 黑龙江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16:08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28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冰、崔明飞
项目联系电话 0451-*转3092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黑龙 (略) (略) (略) 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助理0451-*
代理机构名称 中资国际工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永丰大街8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冰、崔明飞0451-*转309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H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能力提升项目(结余资金)通信装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能力提升项目(结余资金)通信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ZZ*HW*

本项目澄清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3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代理报酬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计价标准下浮30%收取代理报酬。代理报酬由中标人支付。”

修改为:“10.13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代理报酬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计价标准下浮30%收取代理报酬。代理报酬由招标人及中标人共同支付,招标人支付0.*元,剩余由中标人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澄清修改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 (略) ,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文件。请各投标人应注意 (略) 上发出的变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变更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纪 (略)

电话:0451-*

招标人: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黑龙 (略) (略) (略) 99号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刘冰、崔明飞

联系电话:0451-*转3092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黑龙 (略) (略) (略) 99号        

联系方式:张助理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永丰大街88号            

联系方式:刘冰、崔明飞0451-*转3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冰、崔明飞

电 话:  0451-*转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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