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华发行集团莆田分公司新华图书城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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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华发行集团莆田分公司新华图书城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新 (略) 新华图书城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闽建发采购【2024】110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新 (略) 新华图书城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现场踏勘时间更正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年 12 月09日,更正为:2024年 12 月06日

(二)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3

6.3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采购包1:组织;

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采购人将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统一考察现场,组织考察现场统一时间:2024年 12 月10日 9 时,地址: (略) (略) (略) 24号第三实验小学旁。逾期不再组织。联系人:刘先生(*)。采购人现场对潜在投标人做出的任何解释、推论、结论等均不负任何责任。潜在投标人考察现场活动过程中的所有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责任和风险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参加考察现场或考察现场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后续若中标后,不得以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更正为:

3

6.3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采购包1:组织;

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采购人将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统一考察现场,组织考察现场统一时间:2024年 12 月09日 9 时,地址: (略) (略) (略) 24号第三实验小学旁。逾期不再组织。联系人:李女士(*)。采购人现场对潜在投标人做出的任何解释、推论、结论等均不负任何责任。潜在投标人考察现场活动过程中的所有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责任和风险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参加考察现场或考察现场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后续若中标后,不得以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 (略) 莆田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凤凰山街 (略) 502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福建建发 (略)

地址: (略) (略) 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 (略) 写字楼B栋2206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94-*

福建建发 (略)

2024年11月28日


福建新 (略) 新华图书城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闽建发采购【2024】110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新 (略) 新华图书城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现场踏勘时间更正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年 12 月09日,更正为:2024年 12 月06日

(二)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3

6.3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采购包1:组织;

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采购人将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统一考察现场,组织考察现场统一时间:2024年 12 月10日 9 时,地址: (略) (略) (略) 24号第三实验小学旁。逾期不再组织。联系人:刘先生(*)。采购人现场对潜在投标人做出的任何解释、推论、结论等均不负任何责任。潜在投标人考察现场活动过程中的所有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责任和风险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参加考察现场或考察现场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后续若中标后,不得以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更正为:

3

6.3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采购包1:组织;

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采购人将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统一考察现场,组织考察现场统一时间:2024年 12 月09日 9 时,地址: (略) (略) (略) 24号第三实验小学旁。逾期不再组织。联系人:李女士(*)。采购人现场对潜在投标人做出的任何解释、推论、结论等均不负任何责任。潜在投标人考察现场活动过程中的所有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责任和风险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参加考察现场或考察现场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后续若中标后,不得以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 (略) 莆田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凤凰山街 (略) 502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福建建发 (略)

地址: (略) (略) 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 (略) 写字楼B栋2206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94-*

福建建发 (略)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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