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南县2024年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关于平南县2024年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 (略) ,各农业经营主体:
平南县2024年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由于已到申报截止时间,未有农业经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为促进我县新经营主体发展,现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申报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5日18:00,另外对方案的申报材料明确如下:
1.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银行复印件;
5.联农带农佐证材料:联农带农协议(合同、方案)、受益脱贫户、监测对象名单(含联系方式、所在村、带动方式、受益金额等)、受益佐证材料(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凭证、分红或者工资发放记录、收购农产品、技术培训、租地材料等),联农带农方式(不少于3种)、联农带农成效等材料。
6.申报项目投入资金的依据(如正式发票、有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依据《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要求,扶持申报项目资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0%。
以上申报材料需一式三份,报名时间以提交齐全的申报纸质材料到县 (略) 5楼503室登记为准。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积极 (略) 内农业经营主体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县经管站联系,电话:(略)。
附件:平南县2024年产业化扶持项目申报书
平南县 (略)
2024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 (略) ,各农业经营主体:
平南县2024年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由于已到申报截止时间,未有农业经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为促进我县新经营主体发展,现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申报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5日18:00,另外对方案的申报材料明确如下:
1.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银行复印件;
5.联农带农佐证材料:联农带农协议(合同、方案)、受益脱贫户、监测对象名单(含联系方式、所在村、带动方式、受益金额等)、受益佐证材料(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凭证、分红或者工资发放记录、收购农产品、技术培训、租地材料等),联农带农方式(不少于3种)、联农带农成效等材料。
6.申报项目投入资金的依据(如正式发票、有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依据《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要求,扶持申报项目资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0%。
以上申报材料需一式三份,报名时间以提交齐全的申报纸质材料到县 (略) 5楼503室登记为准。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积极 (略) 内农业经营主体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县经管站联系,电话:(略)。
附件:平南县2024年产业化扶持项目申报书
平南县 (略)
2024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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