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二殡仪馆及附属设施设备项目-设备购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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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二殡仪馆及附属设施设备项目-设备购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额敏县第二殡仪馆及附属设施设备项目-设备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结果 原中标(成交)供应商:乌鲁木齐新联 (略) 项目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结果 原中标(成交)供应商:乌鲁木齐新联 (略) 项目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额 (略)

地 址:额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民盛工程 (略)

地 址:额敏县 (略) 志合综合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洋

电 话:(略)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乌鲁木齐新联 (略)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供应商提出三个问题质疑函,质疑问题两条成立,乌鲁木齐新联 (略) 填报的供应商信息确实不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按相关程序完善相关事宜。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额敏县第二殡仪馆及附属设施设备项目-设备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结果 原中标(成交)供应商:乌鲁木齐新联 (略) 项目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结果 原中标(成交)供应商:乌鲁木齐新联 (略) 项目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额 (略)

地 址:额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民盛工程 (略)

地 址:额敏县 (略) 志合综合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洋

电 话:(略)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乌鲁木齐新联 (略)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供应商提出三个问题质疑函,质疑问题两条成立,乌鲁木齐新联 (略) 填报的供应商信息确实不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按相关程序完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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