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墙、脆弱性扫描与管理系统、视频存储服务器等监控系统信息安全设备 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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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墙、脆弱性扫描与管理系统、视频存储服务器等监控系统信息安全设备 招标变更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防火墙、脆弱性扫描与管理系统、视频存储服务器等监控系统信息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ZBNBCG-W1003

三、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公告中: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备注:

①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每页均要加盖企业鲜章,并彩色扫描刻录进未经加密的光盘中,文件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②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审现场判定为准。

③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④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变更为: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63.com。

(四)本项目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备注:

①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审现场判定为准。

②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③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四、时间更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公告中: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26日到12月3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变更为:“(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28日到12月5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公告中投标受理开始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00;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30;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30”变更为:“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00;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30;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30”

注: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变更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 (略) 的,以本变更公告内容为准。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招标单位

联 系 人:常女士、卓女士

移动电话:*、*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防火墙、脆弱性扫描与管理系统、视频存储服务器等监控系统信息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ZBNBCG-W1003

三、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公告中: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备注:

①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每页均要加盖企业鲜章,并彩色扫描刻录进未经加密的光盘中,文件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②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审现场判定为准。

③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④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变更为: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63.com。

(四)本项目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备注:

①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审现场判定为准。

②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③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四、时间更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公告中: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26日到12月3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变更为:“(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28日到12月5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公告中投标受理开始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00;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30;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30”变更为:“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00;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30;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30”

注: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变更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 (略) 的,以本变更公告内容为准。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招标单位

联 系 人:常女士、卓女士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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