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农村公路改建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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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农村公路改建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 (略) 改建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 (略) 改建项目已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招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略)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 (略) 改建项目

2.2招标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4-60

2.3项目概况:牛店镇北召村等沿线村 (略) 及牛店镇的主要通道,X052(米村界-助泉寺段)、Y051(北召后街-小寨村段)Y055(闫沟村-王庄街段)Y082(王庄街-北召村段) (略) (略) 改建, (略) 基填方、沥 (略) 面、排水与防护工程等。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略).99元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 (略) 改建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财务报告);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 (略) 政公用 (略) 工程专业(略)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1小时59分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 (略)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 (略) 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潜在投 (略) (略) 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egp格式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请认真阅读http://**[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1月11日00时00分整至2024年11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逾期将不能下载。

3.方式:网上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第一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解密时间为40分钟)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 (略) (略) 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信息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略) 第一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解密时间为40分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略) 》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牛店镇

联系人:刘自学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联系人:汪东伟

电 话:(略)

监督部门: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032

联系人:周志远

电 话:(略)

2024年11月 8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牛店镇

联系人:刘自学

电 话:(略)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联系人:汪东伟

电 话:(略)

1.1.4

项目名称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 (略) 改建项目

1.1.5

建设地点

(略) 牛店镇

1.1.6

建设规模

牛店镇北召村等沿线村 (略) 及牛店镇的主要通道,X052(米村界-助泉寺段)、Y051(北召后街-小寨村段)Y055(闫沟村-王庄街段)Y082(王庄街-北召村段) (略) (略) 改建, (略) 基填方、沥 (略) 面、排水与防护工程等。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内容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 (略) 改建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1.3.2

工期

6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3.4

缺陷责任期

12个月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财务报告)。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 (略) 政公用 (略) 工程专业(略)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1小时59分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 (略)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 (略) 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答疑会

不召开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投标截止之日10日前

形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2.2

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1

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略)万元整(¥(略).00元)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银行保函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

注某某项目某某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3、保证金缴纳绑定, (略) (略) 网

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常见问题解答中的《保证金

缴纳及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

http://** 。

《电子保函办理操作说明(投标人)

http://**》

3、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4、投标保证金提交绑定截止日期:2024年12月04日10时00分前,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以绑定回执时间为准,使用保函的,保函为系统自动加密生成,有无公章不影响保函效力。)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财务报告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盖单位章。

4.1.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1.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 (略) 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

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2、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完整性。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第一开标室。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相关人员进行验标( (略) 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

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不影响程序继续进行。

提示: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等,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者,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负责组建,由招标人代表1人和评标专家4人,共5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应少于总人数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应在开标前从有关政府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控制价:(略).99元

10.2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3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4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5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6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7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8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计取,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缴纳。

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9.1

招标人若发现评标委员会推举的中标候选人有借用资质、虚假投标或造假等行为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将上报有关监督部门取消其在新密境内三年的投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9.2

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以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设备配备,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对 (略) 罚或扣除违约金。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考证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等相关证件中标后由招标人保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归还。对中标项目经理实行签到制,项目经理每周在工地现场不得少于5个日历天,发包人若发现项目经理无故不到位,每发现1日历天将扣除承包人工程款1000元。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连续5天或累计无故不到位者,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并进行索赔。

10.9.3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9.4

付款方式:工程进度完成50%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总价款的80%,审计报告出具后付至最终审定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3%质保金。

10.9.5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及所属行业

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划定标准为: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 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

10.9.6

招标人负责对本项目进行履约验收。

10.9.7

为增加地方税收,中标单位原则上在施工地缴纳各种税款。

10.9.8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10.9.9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缺陷责任期

1.3.1 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和能力。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且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对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责。

1.9.3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答疑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答疑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答疑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违法分包。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变更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变更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 (略) 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盖单位章。

3.7.4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略)份( (略) 公共资源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

传)。

3.7.5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 (略) (略) 交易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其他相关软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请参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http://**。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分别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

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名字为:x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供系统上传。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逾期送达和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5.2 开标程序

详见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http://**)。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3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4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5 履约保证金

7.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5.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 签订合同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 (略)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情形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投诉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的签字盖章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投标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投标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缺陷责任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规定

投标报价

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50分

技术部分:44分

综合部分:6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超过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标;

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报价为有效投标人报价。

2、评标基准价=通过审查的投标报价(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等于5家,则是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多于5家时则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保持小数点后两位)。

2.2.3

评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有效投标人评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商务

部分

(50分)

投标报价

(50分)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45分;

2.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再高于1%扣1分的比例从基本分45分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

3.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再低于1%加1分的比例在基本分45分基础上加分,最多得满分;

4.低于评标基准价5%时(不含5%),按每再低1%在50分的基础上扣2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5.不足1%按照内插法计算。

2.2.4(2)

技术

部分

(44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3分

1.主要内容具有较好的完整性,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

2.主要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

3.主要内容仅做简单描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缺项得0分。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5分

1.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得5分;

2.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得3分;

3.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缺项得0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5分

1.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得5分;

2.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切实可行,得3分;

3.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基本符合要求的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1分;缺项得0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分

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得4分;

2.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可行。得3分;

3.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得1分;缺项得0分。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3分

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 (略) 、 (略) 、 (略) 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防治方案科学、先进,得3分;

2.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 (略) 、 (略) 、 (略) 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可行,有防治方案。得2分;

3.有现 (略) 、 (略) 、 (略) 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有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得1分;缺项得0分。

工期保证措施

3分

1.工期计划的合理性及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开工后保证连续施工,且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

2.工期计划的合理性及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较合理,得2分;

3.工期计划基本符合要求,得1分;缺项得0分。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3分

1.劳动力配备计划、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及主要物资计划合理、准确,得3分;

2.劳动力配备计划、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及主要物资计划基本合理,得2分;

3.劳动力配备计划、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及主要物资计划简陋,得1分;缺项得0分。

施工 (略) 络计划图

3分

1.施工 (略) 络计划 (略) 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得3分;

2.施工 (略) 络计划图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得2分;

3.施工 (略) 络计划图,计划编制基本可行得1分;缺项得0分。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3分

1.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得3分;

2.总体布置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得2分;

3.总体布置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得1分;缺项得0分。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3分

1.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得3分;

2.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得2分;

3.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得1分;缺项得0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

3分

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优于满足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得3分;

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得2分;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得1分;缺项得0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 (略) 理

3分

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 (略) 理系统布置合理,优于满足需要,得3分;

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 (略) 理系统布置符合需要,得2分;

3.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 (略) 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得1分;缺项得0分。

风险管理措施

3分

1.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得3分;

2.具有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风险预控,风险控制,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2分;

3.具有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风险预控,风险控制,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一般的,得1分;缺项得0分。

2.2.4(3)

综合部分

(6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优惠服务承诺

6分

优惠服务承诺(6分)

1.对工程质量、工期的承诺、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外的实质性服务承诺。(2分,具体评分档次如下)

2.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略) 罚办法。(2分,具体评分档次如下)

3.其他实质性承诺:针对采购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的条件和潜力,为排忧解难等方面的承诺。(2分,具体评分档次如下)

注:以上内容各档次的标准如下:

一档:内容详实、科学、合理,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完全能够满足需要,得2分。

二档:内容完整,基本科学、合理,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较强,可以满足需要,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1分。

三档:内容基本完整,科学、合理性方面一般,基本考虑不周,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强,虽然能 够基本满足需要,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至重新考虑,得0.5分。各分项内容如有缺项,相应项目得0分。

注:

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

1.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标的汇总后,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本条计算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 (略) 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 (略) 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计算过程中评为计算的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投标人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 (略) 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 评标依据

3.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 (略) 改建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 (略) 改建项目。

2.工程地点: (略) 牛店镇。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

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略) 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 (略) 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略) 起诉。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

日期

竣工

日期


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质量

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 (略) 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地 址: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

设备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

能力

备注

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件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件9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件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略) 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附件12:分包意向协议书

分包意向协议书

立约方:((略)公司全称)

((略)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略)公司全称)、((略)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达成分包意向,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意向如下∶

一、分包意向各方关系

((略)公司全称)为投标方,((略)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为分包意向供应商,((略)公司全称)以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中标,((略)公司全称)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承接分包意向的各供应商与((略)公司全称)签订分包合同。((略)公司全称)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二、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如中标,分包供应商分别与((略)公司全称)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分包部分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分包意向供应商 1 (公司全称) 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

3.分包意向供应商 2 (公司全称) 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

4.分包意向供应商 3 (公司全称) 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

……

三、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请填写∶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四、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略)公司全称)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如中标,分包意向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本意向协议。

六、本意向书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有效期延续至合

同履行完毕之日。

七、本意向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略)公司全称)及各分包意向供应商各一份。

(略)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略)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各方成员应在本意向书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意向书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另 附)


第六章 图 纸

(另 附)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详见图纸)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名称

投标人

投标内容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项目经理

级别

注册编号

投标工期

投标质量

缺陷责任期

投标有效期

服务承诺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至本项目结束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有效支付凭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及

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或扫描件或银行保函及绑定截图扫描件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 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 数

用 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 (略) 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劳动合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负责人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的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其他人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的复印件。

岗位名称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附3: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 (项目人员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1.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财务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信用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九、其他材料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1、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二)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三)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项目名称) 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资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略) 罚。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2021年1月1日以来)

(六)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它材料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 (略) 改建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 (略) 改建项目已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招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略)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 (略) 改建项目

2.2招标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4-60

2.3项目概况:牛店镇北召村等沿线村 (略) 及牛店镇的主要通道,X052(米村界-助泉寺段)、Y051(北召后街-小寨村段)Y055(闫沟村-王庄街段)Y082(王庄街-北召村段) (略) (略) 改建, (略) 基填方、沥 (略) 面、排水与防护工程等。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略).99元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 (略) 改建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财务报告);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 (略) 政公用 (略) 工程专业(略)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1小时59分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 (略)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 (略) 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潜在投 (略) (略) 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egp格式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请认真阅读http://**[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1月11日00时00分整至2024年11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逾期将不能下载。

3.方式:网上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第一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解密时间为40分钟)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 (略) (略) 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信息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略) 第一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解密时间为40分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略) 》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牛店镇

联系人:刘自学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联系人:汪东伟

电 话:(略)

监督部门: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032

联系人:周志远

电 话:(略)

2024年11月 8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牛店镇

联系人:刘自学

电 话:(略)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联系人:汪东伟

电 话:(略)

1.1.4

项目名称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 (略) 改建项目

1.1.5

建设地点

(略) 牛店镇

1.1.6

建设规模

牛店镇北召村等沿线村 (略) 及牛店镇的主要通道,X052(米村界-助泉寺段)、Y051(北召后街-小寨村段)Y055(闫沟村-王庄街段)Y082(王庄街-北召村段) (略) (略) 改建, (略) 基填方、沥 (略) 面、排水与防护工程等。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内容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 (略) 改建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1.3.2

工期

6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3.4

缺陷责任期

12个月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财务报告)。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 (略) 政公用 (略) 工程专业(略)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1小时59分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 (略)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 (略) 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答疑会

不召开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投标截止之日10日前

形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2.2

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1

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略)万元整(¥(略).00元)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银行保函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

注某某项目某某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3、保证金缴纳绑定, (略) (略) 网

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常见问题解答中的《保证金

缴纳及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

http://** 。

《电子保函办理操作说明(投标人)

http://**》

3、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4、投标保证金提交绑定截止日期:2024年12月04日10时00分前,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以绑定回执时间为准,使用保函的,保函为系统自动加密生成,有无公章不影响保函效力。)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财务报告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盖单位章。

4.1.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1.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 (略) 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

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2、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完整性。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第一开标室。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相关人员进行验标( (略) 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

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不影响程序继续进行。

提示: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等,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者,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负责组建,由招标人代表1人和评标专家4人,共5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应少于总人数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应在开标前从有关政府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控制价:(略).99元

10.2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3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4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5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6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7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8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计取,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缴纳。

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9.1

招标人若发现评标委员会推举的中标候选人有借用资质、虚假投标或造假等行为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将上报有关监督部门取消其在新密境内三年的投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9.2

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以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设备配备,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对 (略) 罚或扣除违约金。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考证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等相关证件中标后由招标人保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归还。对中标项目经理实行签到制,项目经理每周在工地现场不得少于5个日历天,发包人若发现项目经理无故不到位,每发现1日历天将扣除承包人工程款1000元。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连续5天或累计无故不到位者,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并进行索赔。

10.9.3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9.4

付款方式:工程进度完成50%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总价款的80%,审计报告出具后付至最终审定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3%质保金。

10.9.5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及所属行业

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划定标准为: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 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

10.9.6

招标人负责对本项目进行履约验收。

10.9.7

为增加地方税收,中标单位原则上在施工地缴纳各种税款。

10.9.8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10.9.9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缺陷责任期

1.3.1 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和能力。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且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对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责。

1.9.3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答疑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答疑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答疑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违法分包。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变更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变更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 (略) 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盖单位章。

3.7.4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略)份( (略) 公共资源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

传)。

3.7.5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 (略) (略) 交易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其他相关软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请参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http://**。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分别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

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名字为:x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供系统上传。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逾期送达和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5.2 开标程序

详见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http://**)。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3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4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5 履约保证金

7.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5.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 签订合同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 (略)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情形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投诉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的签字盖章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投标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投标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缺陷责任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规定

投标报价

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50分

技术部分:44分

综合部分:6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超过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标;

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报价为有效投标人报价。

2、评标基准价=通过审查的投标报价(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等于5家,则是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多于5家时则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保持小数点后两位)。

2.2.3

评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有效投标人评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商务

部分

(50分)

投标报价

(50分)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45分;

2.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再高于1%扣1分的比例从基本分45分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

3.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再低于1%加1分的比例在基本分45分基础上加分,最多得满分;

4.低于评标基准价5%时(不含5%),按每再低1%在50分的基础上扣2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5.不足1%按照内插法计算。

2.2.4(2)

技术

部分

(44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3分

1.主要内容具有较好的完整性,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

2.主要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

3.主要内容仅做简单描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缺项得0分。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5分

1.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得5分;

2.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得3分;

3.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缺项得0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5分

1.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得5分;

2.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切实可行,得3分;

3.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基本符合要求的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1分;缺项得0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分

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得4分;

2.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可行。得3分;

3.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得1分;缺项得0分。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3分

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 (略) 、 (略) 、 (略) 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防治方案科学、先进,得3分;

2.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 (略) 、 (略) 、 (略) 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可行,有防治方案。得2分;

3.有现 (略) 、 (略) 、 (略) 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有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得1分;缺项得0分。

工期保证措施

3分

1.工期计划的合理性及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开工后保证连续施工,且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

2.工期计划的合理性及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较合理,得2分;

3.工期计划基本符合要求,得1分;缺项得0分。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3分

1.劳动力配备计划、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及主要物资计划合理、准确,得3分;

2.劳动力配备计划、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及主要物资计划基本合理,得2分;

3.劳动力配备计划、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及主要物资计划简陋,得1分;缺项得0分。

施工 (略) 络计划图

3分

1.施工 (略) 络计划 (略) 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得3分;

2.施工 (略) 络计划图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得2分;

3.施工 (略) 络计划图,计划编制基本可行得1分;缺项得0分。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3分

1.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得3分;

2.总体布置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得2分;

3.总体布置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得1分;缺项得0分。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3分

1.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得3分;

2.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得2分;

3.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得1分;缺项得0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

3分

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优于满足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得3分;

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得2分;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得1分;缺项得0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 (略) 理

3分

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 (略) 理系统布置合理,优于满足需要,得3分;

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 (略) 理系统布置符合需要,得2分;

3.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 (略) 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得1分;缺项得0分。

风险管理措施

3分

1.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得3分;

2.具有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风险预控,风险控制,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2分;

3.具有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风险预控,风险控制,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一般的,得1分;缺项得0分。

2.2.4(3)

综合部分

(6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优惠服务承诺

6分

优惠服务承诺(6分)

1.对工程质量、工期的承诺、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外的实质性服务承诺。(2分,具体评分档次如下)

2.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略) 罚办法。(2分,具体评分档次如下)

3.其他实质性承诺:针对采购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的条件和潜力,为排忧解难等方面的承诺。(2分,具体评分档次如下)

注:以上内容各档次的标准如下:

一档:内容详实、科学、合理,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完全能够满足需要,得2分。

二档:内容完整,基本科学、合理,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较强,可以满足需要,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1分。

三档:内容基本完整,科学、合理性方面一般,基本考虑不周,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强,虽然能 够基本满足需要,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至重新考虑,得0.5分。各分项内容如有缺项,相应项目得0分。

注:

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

1.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标的汇总后,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本条计算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 (略) 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 (略) 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计算过程中评为计算的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投标人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 (略) 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 评标依据

3.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 (略) 改建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牛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 (略) 改建项目。

2.工程地点: (略) 牛店镇。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

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略) 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 (略) 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略) 起诉。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

日期

竣工

日期


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质量

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 (略) 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地 址: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

设备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

能力

备注

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件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件9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件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略) 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附件12:分包意向协议书

分包意向协议书

立约方:((略)公司全称)

((略)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略)公司全称)、((略)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达成分包意向,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意向如下∶

一、分包意向各方关系

((略)公司全称)为投标方,((略)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为分包意向供应商,((略)公司全称)以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中标,((略)公司全称)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承接分包意向的各供应商与((略)公司全称)签订分包合同。((略)公司全称)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二、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如中标,分包供应商分别与((略)公司全称)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分包部分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分包意向供应商 1 (公司全称) 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

3.分包意向供应商 2 (公司全称) 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

4.分包意向供应商 3 (公司全称) 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

……

三、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请填写∶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四、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略)公司全称)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如中标,分包意向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本意向协议。

六、本意向书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有效期延续至合

同履行完毕之日。

七、本意向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略)公司全称)及各分包意向供应商各一份。

(略)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略)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各方成员应在本意向书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意向书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另 附)


第六章 图 纸

(另 附)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详见图纸)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名称

投标人

投标内容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项目经理

级别

注册编号

投标工期

投标质量

缺陷责任期

投标有效期

服务承诺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至本项目结束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有效支付凭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及

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或扫描件或银行保函及绑定截图扫描件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 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 数

用 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 (略) 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劳动合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负责人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的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其他人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的复印件。

岗位名称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附3: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 (项目人员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1.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财务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信用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九、其他材料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1、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二)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三)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项目名称) 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资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略) 罚。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2021年1月1日以来)

(六)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它材料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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