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城区内涝整治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书-电子章.pdf-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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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城区内涝整治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书-电子章.pdf-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8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内涝整治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澄清书

编号: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略) 内涝整治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潮公易建招字[2024]311号),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与格式(P101页)“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中,增加条款“4)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淤 (略) 置方式: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淤泥渣土消纳费用已综合考虑,由承包人自 (略) 置,并应符合本地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与格式(P106页)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中,根据财政批复增加条款:招投标工作完成后三个月内报审建安费预算及设备购置费预算。设备费需按照《 (略) (略) 级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安财规[2024]2号)文有关规定实施。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与格式(P113页)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施工图设计结算定案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付还”,现该内容修改为“施工图设计结算定案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14日内不计利息付清”。

4、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二)投标函附录,现以本澄清书附件为准:

5、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技术标封面P154中的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建造师签字”,该内容修改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招标文件中涉及有关内容作相应修改。

本澄清书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书不一致的地方,以澄清书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投标函附录

招标人: (略) (略) 住房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建设工 (略)

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1 工程总承包经理 1.1.2.7 姓名:
2 设计负责人 1.1.2.8 姓名:
3 施工项目负责人 1.1.2.10 姓名:
4 工期 1.1.4.5
5 缺陷责任期 1.1.4.6
6 投标有效期 /
7 分包 4.5.2
8 投标内容 /
9 工程质量 /
10 权利义务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在投标人位置填写牵头人及成员名称,盖牵头人公章。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8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内涝整治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澄清书

编号: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略) 内涝整治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潮公易建招字[2024]311号),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与格式(P101页)“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中,增加条款“4)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淤 (略) 置方式: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淤泥渣土消纳费用已综合考虑,由承包人自 (略) 置,并应符合本地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与格式(P106页)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中,根据财政批复增加条款:招投标工作完成后三个月内报审建安费预算及设备购置费预算。设备费需按照《 (略) (略) 级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安财规[2024]2号)文有关规定实施。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与格式(P113页)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施工图设计结算定案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付还”,现该内容修改为“施工图设计结算定案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14日内不计利息付清”。

4、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二)投标函附录,现以本澄清书附件为准:

5、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技术标封面P154中的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建造师签字”,该内容修改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招标文件中涉及有关内容作相应修改。

本澄清书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书不一致的地方,以澄清书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投标函附录

招标人: (略) (略) 住房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建设工 (略)

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1 工程总承包经理 1.1.2.7 姓名:
2 设计负责人 1.1.2.8 姓名:
3 施工项目负责人 1.1.2.10 姓名:
4 工期 1.1.4.5
5 缺陷责任期 1.1.4.6
6 投标有效期 /
7 分包 4.5.2
8 投标内容 /
9 工程质量 /
10 权利义务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在投标人位置填写牵头人及成员名称,盖牵头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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