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荣剧场舞台设备项目灯光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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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荣剧场舞台设备项目灯光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WCG[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艺术学校金荣剧场舞台设备项目(灯光)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02 09:15:00,更正为:2024-12-16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02 09:15:00,更正为:2024-12-16 09:15:00。

一、将商务评分项目2-1、2-2、2-3条款得分从“0.5分”改为"1分";
二、原商务评分项目2-5更改为“投标人可提供厦门本地化服务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可提供合作单位协议或者自身机构的营业执照,也可以提供在本地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 (略) 等机构证明,或者承诺承接后提供本地化服务。"
三、删除原商务评分项目2-7、2-8条款要求;
四、原商务评分项目2-10更改为“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①有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的得1.5分;②投标人承诺提供针对本项目设备使用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得1分;满分2.5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五、删除原技术评分项目1-34、1-35条款要求;
六、增加新技术评分项目1-12“投标人所投的LED染色切割灯满足以下技术参数,并提供检测报告佐证(具体详见第五章4.7款),满足得2.3分,否则不得分:≥2个色片盘,≥12色片;"
七、原技术评分项目1-12,改为评分项1-13“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LED染色切割灯对第五章“2、技术参数要求”相应参数的响应情况(标记“▲”标识的技术项内容除外)进行评价: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共12项)的,并提供产品规格书或 (略) 截图或产品彩页进行佐证,每满足1项得0.3分,满分3.6分,不满足或负偏离或未响应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所列的技术要求如实地填写逐条响应,因编排错乱或响应不完整而导致的不利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请投标人下载更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更改后的要求编辑投标文件并重新上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 (略) - (略) 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

2、本项目收标窗口信 (略) 行政服务中心( (略) (略) (略) 842号)4楼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艺术学校

地址: (略) (略) 曾 (略) 158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 (略)

地址: (略) (略) (略) 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彬、杜亚娟

电话:0592-*、*

(略) 公 (略)

2024年11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WCG[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艺术学校金荣剧场舞台设备项目(灯光)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02 09:15:00,更正为:2024-12-16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02 09:15:00,更正为:2024-12-16 09:15:00。

一、将商务评分项目2-1、2-2、2-3条款得分从“0.5分”改为"1分";
二、原商务评分项目2-5更改为“投标人可提供厦门本地化服务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可提供合作单位协议或者自身机构的营业执照,也可以提供在本地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 (略) 等机构证明,或者承诺承接后提供本地化服务。"
三、删除原商务评分项目2-7、2-8条款要求;
四、原商务评分项目2-10更改为“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①有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的得1.5分;②投标人承诺提供针对本项目设备使用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得1分;满分2.5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五、删除原技术评分项目1-34、1-35条款要求;
六、增加新技术评分项目1-12“投标人所投的LED染色切割灯满足以下技术参数,并提供检测报告佐证(具体详见第五章4.7款),满足得2.3分,否则不得分:≥2个色片盘,≥12色片;"
七、原技术评分项目1-12,改为评分项1-13“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LED染色切割灯对第五章“2、技术参数要求”相应参数的响应情况(标记“▲”标识的技术项内容除外)进行评价: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共12项)的,并提供产品规格书或 (略) 截图或产品彩页进行佐证,每满足1项得0.3分,满分3.6分,不满足或负偏离或未响应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所列的技术要求如实地填写逐条响应,因编排错乱或响应不完整而导致的不利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请投标人下载更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更改后的要求编辑投标文件并重新上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 (略) - (略) 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

2、本项目收标窗口信 (略) 行政服务中心( (略) (略) (略) 842号)4楼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艺术学校

地址: (略) (略) 曾 (略) 158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 (略)

地址: (略) (略) (略) 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彬、杜亚娟

电话:0592-*、*

(略) 公 (略)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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