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晋江大桥主塔防护工程补充通知二-招标/资审公告
泉州晋江大桥主塔防护工程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已发布的泉州晋江大桥主塔防护工程(招标编号:泉交招字[2024]014号)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69.*元。
2、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2保险费:“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 (略) 进行投保。工程一切险以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 700 章总额为基数计算,费率为 0.4%;第三方责任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 0.4%,最低投保金额为 500 万元。上述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相应支付细目中,在报价金额内按实结算。”修改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 (略) 进行投保。工程一切险以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 700 章总额为基数计算,费率为 0.37%;第三方责任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 0.2%,最低投保金额为 *元。上述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相应支付细目中,在报价金额内按实结算。”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3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按照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 700 章总额的 0.5%向工程 (略) 、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缴纳。”修改为“工伤保险费按照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 700 章总额的0.15%向工程 (略) 、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缴纳。”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4安全生产费用“投标人报价时直接引用招标人发布的具体金额,即:安全生产费用 * 元”修改为“投标人报价时直接引用招标人发布的具体金额,即:安全生产费用*元。”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27条“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4‰”修改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3.7‰”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28条“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4‰”修改为“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2‰”
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20.1条款的“保险费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列入工程量清单第 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 ,在报价金额内按实结算 。保险费率:0.4% 。”修改为“保险费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列入工程量清单第 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 ,在报价金额内按实结算。保险费率:0.37%”。
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20.4.1条款的“第三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 ,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 (略) 的第三者人身伤亡 、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 第三者责任险按 500 万为基数,费率 4 ‰ ,但事故次数不限。”修改为“第三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 ,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 (略) 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第三者责任险按*为基数,费率2‰ ,但事故次数不限。”
10、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16日10:00时。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0:00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0 时 00 分。
注:本补充通知(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 (略) 的以本补充通知(二)为准。本补充通知(二)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和http://**)、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州晋江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工程建设监 (略)
2024年11月29日
泉州晋江大桥主塔防护工程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已发布的泉州晋江大桥主塔防护工程(招标编号:泉交招字[2024]014号)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69.*元。
2、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2保险费:“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 (略) 进行投保。工程一切险以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 700 章总额为基数计算,费率为 0.4%;第三方责任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 0.4%,最低投保金额为 500 万元。上述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相应支付细目中,在报价金额内按实结算。”修改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 (略) 进行投保。工程一切险以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 700 章总额为基数计算,费率为 0.37%;第三方责任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 0.2%,最低投保金额为 *元。上述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相应支付细目中,在报价金额内按实结算。”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3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按照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 700 章总额的 0.5%向工程 (略) 、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缴纳。”修改为“工伤保险费按照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 700 章总额的0.15%向工程 (略) 、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缴纳。”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4安全生产费用“投标人报价时直接引用招标人发布的具体金额,即:安全生产费用 * 元”修改为“投标人报价时直接引用招标人发布的具体金额,即:安全生产费用*元。”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27条“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4‰”修改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3.7‰”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28条“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4‰”修改为“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2‰”
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20.1条款的“保险费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列入工程量清单第 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 ,在报价金额内按实结算 。保险费率:0.4% 。”修改为“保险费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列入工程量清单第 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 ,在报价金额内按实结算。保险费率:0.37%”。
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20.4.1条款的“第三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 ,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 (略) 的第三者人身伤亡 、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 第三者责任险按 500 万为基数,费率 4 ‰ ,但事故次数不限。”修改为“第三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 ,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 (略) 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第三者责任险按*为基数,费率2‰ ,但事故次数不限。”
10、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16日10:00时。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0:00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0 时 00 分。
注:本补充通知(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 (略) 的以本补充通知(二)为准。本补充通知(二)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和http://**)、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州晋江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工程建设监 (略)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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