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金沙分院能力提升二期项目第四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4年度金沙分院能力提升二期项目第四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略)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 (略) 能力提升(二期)项目第四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3.2技术要求中★四、项目实施及售后要求3、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要求:“免费提供1年软件升级运维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计算),需注明免费期满后售后服务的价格。”
现更正为:“(1)“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提供电话或远程咨询服务及绩效软件功能增强性维护及技术维护服务,软件若有新版本或者根据政策要求项目需要升级更新的,供应商负责升级更新,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后续服务期满后,供应商需每年对采购人进行一次远程项目回访,跟踪了解方案运行情况,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2)验收合格后供应商需提供≥2年的质保服务,后续质保期满后(质保期按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需供应商继续对项目“绩效管理软件”进行维护,每年的“绩效管理软件”维护费总价不得高于“绩效管理软件”合同金额的5%。”
二、在原采购文件基础上增加:
“★五、售后服务要求(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质保期:不少于二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机具配置、具有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向采购人提供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及设备的性能、原理、操作、保养和维护等内容,达到采购人可独立使用,培训人数和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并在培训后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4、在质保期内系统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场,5小时内完成维护。逾期未完成维护的,供应商应按次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5、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所有因系统问题而产生的费用,所有服务免费。质保期满前一个月,供应商免费负责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并出具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不收取任何费用。”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2日
一、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略)(略)[2024](略)] 。二、监督部门: (略) (略) (略) ;电话号码:0835-(略)。三、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 (略) ”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8号
联系方式:0835-(略)
名称:四川乾 (略)
地址: (略) (略) 熊猫大道中段西康商业广场2幢1单元5 层7-10号
联系方式:0835-(略)
项目联系人:苏伟
电话:0835-(略)
四川乾 (略)
2024年12月02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略)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 (略) 能力提升(二期)项目第四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3.2技术要求中★四、项目实施及售后要求3、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要求:“免费提供1年软件升级运维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计算),需注明免费期满后售后服务的价格。”
现更正为:“(1)“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提供电话或远程咨询服务及绩效软件功能增强性维护及技术维护服务,软件若有新版本或者根据政策要求项目需要升级更新的,供应商负责升级更新,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后续服务期满后,供应商需每年对采购人进行一次远程项目回访,跟踪了解方案运行情况,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2)验收合格后供应商需提供≥2年的质保服务,后续质保期满后(质保期按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需供应商继续对项目“绩效管理软件”进行维护,每年的“绩效管理软件”维护费总价不得高于“绩效管理软件”合同金额的5%。”
二、在原采购文件基础上增加:
“★五、售后服务要求(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质保期:不少于二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机具配置、具有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向采购人提供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及设备的性能、原理、操作、保养和维护等内容,达到采购人可独立使用,培训人数和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并在培训后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4、在质保期内系统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场,5小时内完成维护。逾期未完成维护的,供应商应按次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5、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所有因系统问题而产生的费用,所有服务免费。质保期满前一个月,供应商免费负责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并出具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不收取任何费用。”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2日
一、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略)(略)[2024](略)] 。二、监督部门: (略) (略) (略) ;电话号码:0835-(略)。三、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 (略) ”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8号
联系方式:0835-(略)
名称:四川乾 (略)
地址: (略) (略) 熊猫大道中段西康商业广场2幢1单元5 层7-10号
联系方式:0835-(略)
项目联系人:苏伟
电话:0835-(略)
四川乾 (略)
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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