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文体训练综合楼加装电梯工程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民警文体训练综合楼加装电梯工程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电梯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2日 17:0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02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雪婷、王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警官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金山 (略) 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雪婷、王鹏 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DYR-2024-TP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民警文体训练综合楼加装电梯工程(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原竞争性谈判公告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特定条件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删除该特定条款要求。
本采购包不设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更正事项2: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3.1.1根据财政部及福建省财政厅等有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价格扣除规则修改如下:包1: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项目 | 适用对象 | 比例 | 描述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15% |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评审项目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评标项目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不予价格扣除。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谈判文件相关附件),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谈判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的扣除的规定见“其他” |
更正事项3: 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时间更正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09:00
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 (略) 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4号
联系方式:杨警官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 (略)
地 址: (略) (略) 金山 (略) 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
联系方式:杨雪婷、王鹏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雪婷、王鹏
电 话: 05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民警文体训练综合楼加装电梯工程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电梯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2日 17:0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02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雪婷、王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警官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金山 (略) 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雪婷、王鹏 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DYR-2024-TP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民警文体训练综合楼加装电梯工程(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原竞争性谈判公告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特定条件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删除该特定条款要求。
本采购包不设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更正事项2: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3.1.1根据财政部及福建省财政厅等有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价格扣除规则修改如下:包1: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项目 | 适用对象 | 比例 | 描述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15% |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评审项目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评标项目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不予价格扣除。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谈判文件相关附件),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谈判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的扣除的规定见“其他” |
更正事项3: 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时间更正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09:00
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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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 (略) 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4号
联系方式:杨警官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 (略)
地 址: (略) (略) 金山 (略) 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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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杨雪婷、王鹏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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